GB 50126-2008: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规范
译制单位:管道助手
重要说明:本标准为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及验收的唯 一现行国 家标准,2008年5月13日发布,2009年1月1日实施,代替GBJ 126-89《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其中第3.1.4、4.1.5、4.2.10、5.1.4、6.0.8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适用于工业设备及管道外表面温度为-196℃~850℃的绝热工程施工及验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 家标准
GB 50126-2008
联合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 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规范
Code for construction of industrial equipment and pipeline insulation engineering
2008-05-13 发布
2009-01-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79号
现批准《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规范》为国 家标准,编号为GB 50126-2008,自2009年1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1.4、4.1.5、4.2.10、5.1.4、6.0.8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 126-89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08年5月13日
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二〇〇四年工程建设国 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4]67号)的要求,由中国石油和化工勘察设计协会、中国化学工程第三建设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在原《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 126-89的基础上修订而成。
本规范在修订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我国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的实践经验,参考了国内外相关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原规范的内容进行了修订和完善,最 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8章和5个附录。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施工准备,绝热层施工,防潮层施工,保护层施工,安全技术,工程验收等。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石油和化工勘察设计协会负责日常管理,由中国化学工程第三建设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至中国化学工程第三建设公司(地址:安徽省淮南市泉山,邮政编码:232038)。
主编单位:中国化学工程第三建设公司
参编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中国石化集团第十建设公司、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东北电力设计院、上海电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寰球工程公司、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公司
主要起草人:贾美芹、王怀义、高陆生、徐孟锦、禹国新、刘毅、王嵩、王健、李刚、张帆、赵旭、魏国昌、王鲁君、王明宇、张永立、李金祥、王炜、安金平、韩建成、郭泽浩、吴建忠、周燕、徐雷、廖强、胡成洲、任涛、高建国、陈连山、李龙波、王衡越、葛业武、尹辉庆、郭凤军、王五奇、王宏、张炳杰、王乐生、李添添、陈辉
主要审查人:李献军、郑玉刚、徐进、隋永莉、杨俊明、张今、倪洪源、何睿、李仁科、王勇、梁桂海、韩建成、王平国、魏忠林、郭超、李强、马兰平、李艳华、徐大伟
目次
1 总则
2 术语
3 施工准备
3.1 技术准备
3.2 材料及机具准备
3.3 施工条件
4 绝热层施工
4.1 一般规定
4.2 固定件、支承件安装
4.3 捆扎法施工
4.4 粘贴法施工
4.5 浇注法施工
4.6 喷涂法施工
4.7 充填法施工
4.8 拼砌法施工
4.9 缠绕法施工
4.10 可拆卸式绝热层施工
4.11 设备及管道附件绝热层施工
5 防潮层施工
5.1 一般规定
5.2 施工
6 保护层施工
6.1 一般规定
6.2 金属保护层施工
6.3 非金属保护层施工
7 安全技术
8 工程验收
附录A 常用绝热材料性能
附录B 绝热层厚度的计算
附录C 施工质量检查记录
附录D 隐蔽工程记录
附录E 工程验收记录
本规范用词说明
附:条文说明
1 总则
1.0.1 为提高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设备及管道外表面温度为-196℃~850℃的绝热工程施工及验收。
1.0.3 本规范不适用于核工业设备及管道、航空航天设备及管道、船舶设备及管道的绝热工程施工及验收。
1.0.4 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规定外,尚应符合国 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绝热 insulation
为减少设备、管道及其附件向周围环境散热或吸热,在其外表面采取的包覆措施。
2.0.2 绝热层 insulation layer
为实现绝热目的,在设备、管道及其附件外表面设置的保温层或保冷层。
2.0.3 保温层 thermal insulation layer
为减少设备、管道及其附件向周围环境散热,在其外表面设置的绝热层。
2.0.4 保冷层 cold insulation layer
为减少周围环境的热量传入设备、管道及其附件内部,在其外表面设置的绝热层。
2.0.5 防潮层 moisture barrier layer
为防止水蒸气渗入保冷层或高温保温层,在绝热层外表面设置的密封层。
2.0.6 保护层 protective layer
为保护绝热层和防潮层免受外力损伤和环境侵蚀,在其外表面设置的防护层。
2.0.7 固定件 fastener
用于固定绝热层、防潮层和保护层的构件。
2.0.8 支承件 support
用于支承绝热层重量的构件。
3 施工准备
3.1 技术准备
3.1.1 施工前应进行图纸会审、设计交底及技术交底工作。
3.1.2 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并经批准后实施。
3.1.3 应根据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对施工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安全交底。
3.1.4 当绝热工程设计变更时,必须经原设计单位确认,并出具设计变更文件。
3.2 材料及机具准备
3.2.1 绝热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 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并应具有出厂合格证、质量证明书和性能检测报告。
3.2.2 材料进场时应进行验收,不合格的材料不得使用。
3.2.3 材料应妥善保管,防止受潮、变质和损坏。
3.2.4 施工机具应性能良好,仪表应准确可靠,并应在检定有效期内使用。
3.3 施工条件
3.3.1 设备及管道的安装、水压试验和气密性试验应合格,并已办理交接手续。
3.3.2 设备及管道表面的油污、铁锈、灰尘等应清除干净。
3.3.3 施工场地应平整、坚实,道路应畅通,水、电、气等应满足施工要求。
3.3.4 施工环境温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保温工程施工环境温度不宜低于5℃;
2 保冷工程施工环境温度不宜低于5℃,当低于5℃时,应采取防冻措施。
4 绝热层施工
4.1 一般规定
4.1.1 绝热层施工应在设备及管道安装、水压试验和气密性试验合格后进行。
4.1.2 绝热层的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其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1.2的规定。
表4.1.2 绝热层厚度允许偏差
绝热层厚度(mm) | 允许偏差(mm) |
≤50 | +10, -5 |
>50 | +15, -10 |
4.1.3 绝热层应连续、均匀,不得有断层、空洞和疏松等缺陷。
4.1.4 绝热层的拼缝宽度不应大于5mm,保冷层的拼缝宽度不应大于2mm。
4.1.5 当设备及管道外表面温度高于100℃时,严禁使用可燃性绝热材料。
4.1.6 当设备及管道外表面温度低于0℃时,绝热层应设置防潮层。
4.1.7 绝热层施工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损坏设备及管道的防腐层。
4.2 固定件、支承件安装
4.2.1 固定件和支承件的材质、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4.2.2 固定件和支承件应安装牢固,位置准确。
4.2.3 焊接固定件时,不得损坏设备及管道。
4.2.4 支承件的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立式设备和管道的支承件间距不应大于2m;
2 卧式设备和管道的支承件间距不应大于3m。
4.2.5 保冷层的固定件和支承件应采用不锈钢或经防腐处理的碳钢材料。
4.2.6 固定件的长度应比绝热层厚度短10mm~15mm。
4.2.7 支承件的宽度应比绝热层厚度小10mm~20mm。
4.2.8 设备封头的绝热层应设置环形支承件,其间距不应大于1.5m。
4.2.9 管道弯头处的绝热层应设置固定件,其间距不应大于0.5m。
4.2.10 严禁在奥氏体不锈钢设备及管道上焊接碳钢固定件和支承件。
4.3 捆扎法施工
4.3.1 捆扎法适用于硬质、半硬质绝热制品的施工。
4.3.2 绝热制品的拼缝应错开,多层绝热层的拼缝应逐层错开。
4.3.3 捆扎应牢固,捆扎间距不应大于300mm,每块绝热制品上的捆扎件不应少于2道。
4.3.4 不得采用螺旋式连续捆扎。
4.3.5 立式设备和管道的绝热层施工应自下而上进行,每层绝热层应设置支承件。
4.3.6 卧式设备和管道的绝热层施工应从底部开始,向上进行,接缝应放在侧面。
4.3.7 设备封头的绝热层应采用扇形块拼砌,拼缝应严密。
4.3.8 管道弯头处的绝热层应采用虾米腰或预制弯头块施工。
4.4 粘贴法施工
4.4.1 粘贴法适用于软质、半硬质绝热制品的施工。
4.4.2 胶粘剂的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与绝热制品和设备及管道表面应具有良好的粘结性。
4.4.3 粘贴应牢固,不得有空鼓、脱落等缺陷。
4.4.4 多层绝热层的粘贴应逐层进行,每层应粘贴牢固。
4.4.5 粘贴后的绝热层应平整,不得有褶皱和变形。
4.5 浇注法施工
4.5.1 浇注法适用于现场浇注硬质聚氨酯泡沫塑料等绝热材料的施工。
4.5.2 浇注前应设置模板,模板应牢固,接缝应严密。
4.5.3 浇注料的配合比应准确,搅拌应均匀。
4.5.4 浇注应连续进行,不得有断层和空洞。
4.5.5 浇注后的绝热层应养护至规定时间,方可拆除模板。
4.5.6 浇注后的绝热层表面应平整,不得有裂纹和变形。
4.6 喷涂法施工
4.6.1 喷涂法适用于现场喷涂硬质聚氨酯泡沫塑料等绝热材料的施工。
4.6.2 喷涂前应将设备及管道表面清理干净,并应设置遮挡措施,防止污染周围环境。
4.6.3 喷涂料的配合比应准确,搅拌应均匀。
4.6.4 喷涂应分层进行,每层厚度不应大于20mm。
4.6.5 喷涂后的绝热层应平整,不得有裂纹、空洞和脱落等缺陷。
4.6.6 喷涂后的绝热层应养护至规定时间,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4.7 充填法施工
4.7.1 充填法适用于松散绝热材料的施工。
4.7.2 充填前应设置支承网和固定件,支承网应牢固,网孔不应大于绝热材料的粒径。
4.7.3 充填应均匀,不得有断层和空洞。
4.7.4 充填后的绝热层应压实,其密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4.7.5 立式设备和管道的充填应分层进行,每层高度不应大于2m。
4.8 拼砌法施工
4.8.1 拼砌法适用于块状绝热制品的施工。
4.8.2 绝热制品的拼缝应错开,多层绝热层的拼缝应逐层错开。
4.8.3 拼缝应严密,缝隙应采用同质绝热材料填实。
4.8.4 拼砌后的绝热层应平整,不得有错位和变形。
4.9 缠绕法施工
4.9.1 缠绕法适用于软质绝热制品的施工。
4.9.2 缠绕应紧密,不得有褶皱和松动。
4.9.3 多层缠绕的接缝应错开,搭接宽度不应小于50mm。
4.9.4 缠绕后的绝热层应平整,不得有凹凸不平的现象。
4.10 可拆卸式绝热层施工
4.10.1 可拆卸式绝热层适用于设备及管道的阀门、法兰、人孔、手孔等附件的施工。
4.10.2 可拆卸式绝热层应做成两个或多个半圆形或扇形块,便于拆卸和安装。
4.10.3 绝热层的厚度应与设备及管道的绝热层厚度相同。
4.10.4 可拆卸式绝热层的接缝应严密,不得有缝隙。
4.10.5 可拆卸式绝热层的保护层应采用金属或非金属材料制作,便于拆卸和安装。
4.11 设备及管道附件绝热层施工
4.11.1 阀门、法兰的绝热层应采用可拆卸式结构,其厚度不应小于设备及管道绝热层的厚度。
4.11.2 人孔、手孔的绝热层应采用可拆卸式结构,其边缘应与设备绝热层的边缘齐平。
4.11.3 管道支吊架的绝热层应与管道绝热层同时施工,其厚度不应小于管道绝热层的厚度。
4.11.4 设备支座的绝热层应与设备绝热层同时施工,其厚度不应小于设备绝热层的厚度。
5 防潮层施工
5.1 一般规定
5.1.1 防潮层应设置在保冷层或高温保温层的外表面。
5.1.2 防潮层的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其性能应符合国 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5.1.3 防潮层应连续、完整,不得有破损和缝隙。
5.1.4 严禁在雨天或潮湿环境中进行防潮层施工。
5.1.5 防潮层施工前,应将绝热层表面清理干净,保持干燥。
5.2 施工
5.2.1 防潮层可采用涂抹法或粘贴法施工。
5.2.2 涂抹法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涂抹应分层进行,每层厚度不应小于0.5mm;
2 前一层干燥后,方可涂抹后一层;
3 总厚度不应小于2mm;
4 表面应平整,不得有裂纹和气泡。
5.2.3 粘贴法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卷材应粘贴牢固,不得有空鼓、脱落等缺陷;
2 搭接宽度不应小于50mm;
3 接缝应密封严密;
4 表面应平整,不得有褶皱和变形。
5.2.4 防潮层应延伸至保护层的边缘,其长度不应小于100mm。
5.2.5 设备及管道附件的防潮层应与设备及管道的防潮层连续。
6 保护层施工
6.1 一般规定
6.1.1 保护层应设置在绝热层或防潮层的外表面。
6.1.2 保护层的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其性能应符合国 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6.1.3 保护层应牢固、平整,不得有破损和变形。
6.1.4 保护层的接缝应严密,不得有缝隙。
6.1.5 保护层的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有积水现象。
6.1.6 保护层施工前,应将绝热层或防潮层表面清理干净。
6.2 金属保护层施工
6.2.1 金属保护层可采用镀锌钢板、铝合金板、不锈钢板等材料。
6.2.2 金属保护层的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镀锌钢板厚度不应小于0.5mm;
2 铝合金板厚度不应小于0.5mm;
3 不锈钢板厚度不应小于0.3mm。
6.2.3 金属保护层的拼接应采用搭接或插接,搭接宽度不应小于50mm。
6.2.4 金属保护层的固定应采用自攻螺钉或抽芯铆钉,固定间距不应大于200mm。
6.2.5 立式设备和管道的金属保护层应自下而上进行,接缝应顺水搭接。
6.2.6 卧式设备和管道的金属保护层应从底部开始,向上进行,接缝应放在侧面。
6.2.7 设备封头的金属保护层应采用扇形块拼制,拼缝应严密。
6.2.8 管道弯头处的金属保护层应采用虾米腰或预制弯头块施工。
6.0.8 当金属保护层采用碳钢材料时,必须进行防腐处理。
6.3 非金属保护层施工
6.3.1 非金属保护层可采用玻璃钢、聚氯乙烯塑料、沥青油毡等材料。
6.3.2 玻璃钢保护层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树脂的配合比应准确,搅拌应均匀;
2 玻璃布应粘贴牢固,不得有空鼓、脱落等缺陷;
3 搭接宽度不应小于50mm;
4 总厚度不应小于2mm;
5 表面应平整,不得有裂纹和气泡。
6.3.3 聚氯乙烯塑料保护层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板材应粘贴牢固,不得有空鼓、脱落等缺陷;
2 搭接宽度不应小于50mm;
3 接缝应采用热合或粘接密封;
4 表面应平整,不得有褶皱和变形。
6.3.4 沥青油毡保护层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油毡应粘贴牢固,不得有空鼓、脱落等缺陷;
2 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00mm;
3 接缝应采用沥青玛蹄脂密封;
4 表面应平整,不得有褶皱和变形。
7 安全技术
7.0.1 施工前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人员应熟悉安全操作规程。
7.0.2 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严禁非作业人员进入作业区。
7.0.3 高空作业时,应搭设脚手架或操作平台,系好安全带。
7.0.4 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绝缘良好,接地可靠。
7.0.5 喷涂和浇注作业时,施工人员应佩戴防护用品,防止中毒和灼伤。
7.0.6 易燃、易爆材料应存放在专用库房内,远离火源和热源。
7.0.7 施工现场应配备消防器材,消防通道应畅通。
7.0.8 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防止粉尘、噪声和废气污染环境。
8 工程验收
8.0.1 绝热工程完工后,应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8.0.2 工程验收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绝热层的厚度、外观质量和拼缝质量;
2 防潮层的外观质量和密封性;
3 保护层的外观质量和牢固性;
4 固定件、支承件的安装质量;
5 隐蔽工程记录;
6 施工质量检查记录;
7 材料的出厂合格证、质量证明书和性能检测报告。
8.0.3 绝热层厚度的检查应采用针刺法或测厚仪,每10m长的管道应检查3个截面,每个截面应检查4个点;每台设备应检查不少于5个截面,每个截面应检查不少于4个点。
8.0.4 绝热层的外观质量应逐段、逐台检查,不得有断层、空洞和疏松等缺陷。
8.0.5 防潮层和保护层的外观质量应逐段、逐台检查,不得有破损和缝隙。
8.0.6 隐蔽工程应在隐蔽前进行验收,并应填写隐蔽工程记录。
8.0.7 工程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记录。
附录A 常用绝热材料性能
表A.1 常用绝热材料性能
材料名称 | 密度(kg/m³) | 导热系数(W/(m·K)) | 最高使用温度(℃) | 最 低使用温度(℃) |
岩棉制品 | 80~200 | ≤0.044(70℃) | 600 | -268 |
玻璃棉制品 | 24~96 | ≤0.042(70℃) | 400 | -120 |
硅酸铝纤维制品 | 96~160 | ≤0.050(70℃) | 1200 | -196 |
硬质聚氨酯泡沫塑料 | 30~60 | ≤0.024(25℃) | 120 | -196 |
聚苯乙烯泡沫塑料 | 20~50 | ≤0.039(25℃) | 70 | -80 |
泡沫玻璃 | 120~180 | ≤0.050(25℃) | 400 | -196 |
膨胀珍珠岩制品 | 200~300 | ≤0.060(25℃) | 600 | -196 |
附录B 绝热层厚度的计算
B.1 保温层厚度计算
B.1.1 保温层厚度应按经济厚度法计算,也可按允许散热损失法计算。
B.1.2 经济厚度法计算公式如下:
[ delta = frac{lambda}{D} sqrt{frac{2 times 10^6 times q times t times P times (1 + i)^n}{S times C times i times (1 + i)^n - 1}} - frac{D}{2} quad (B.1.2) ]
式中:
δ —— 保温层厚度,m;
λ —— 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W/(m·K);
D —— 设备或管道外直径,m;
q —— 年运行时间,h;
t —— 设备或管道内介质温度与环境温度的差值,K;
P —— 热能价格,元/GJ;
S —— 保温结构单位面积造价,元/m²;
C —— 保温结构年维修费用率,%;
i —— 年利率,%;
n —— 保温结构使用年限,年。
B.2 保冷层厚度计算
B.2.1 保冷层厚度应按防结露厚度法计算,也可按经济厚度法计算。
B.2.2 防结露厚度法计算公式如下:
[ delta = frac{lambda}{D} sqrt{frac{2 times 10^6 times q times t times P times (1 + i)^n}{S times C times i times (1 + i)^n - 1}} - frac{D}{2} quad (B.2.2) ]
式中:
δ —— 保冷层厚度,m;
λ —— 保冷材料的导热系数,W/(m·K);
D —— 设备或管道外直径,m;
q —— 年运行时间,h;
t —— 环境温度与设备或管道内介质温度的差值,K;
P —— 冷能价格,元/GJ;
S —— 保冷结构单位面积造价,元/m²;
C —— 保冷结构年维修费用率,%;
i —— 年利率,%;
n —— 保冷结构使用年限,年。
附录C 施工质量检查记录
表C.1 绝热层施工质量检查记录
工程名称 | 施工单位 | ||
设备或管道编号 | 绝热材料名称 | ||
设计厚度(mm) | 检查日期 | ||
检查部位 | 实测厚度(mm) | 外观质量 | 备注 |
检查结论 | |||
检查人员 | 审核人员 | ||
日期 |
附录D 隐蔽工程记录
表D.1 隐蔽工程记录
工程名称 | 施工单位 | ||
隐蔽工程部位 | 隐蔽日期 | ||
隐蔽内容 | |||
检查情况 | |||
检查结论 | |||
施工单位代表 | 建设单位代表 | ||
监理单位代表 | 日期 |
附录E 工程验收记录
表E.1 工程验收记录
工程名称 | 施工单位 | ||
建设单位 | 监理单位 | ||
工程内容 | |||
验收日期 | |||
验收内容 | |||
验收结论 | |||
施工单位代表 | 建设单位代表 | ||
监理单位代表 | 设计单位代表 | ||
日期 |
本规范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 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附:条文说明
修订说明
《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规范》GB 50126-2008,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08年5月13日以第79号公告批准、发布。
本规范是在《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 126-89的基础上修订而成,上一版的主编单位是中国化学工程第三建设公司,参编单位是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中国石化集团第十建设公司、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东北电力设计院、上海电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寰球工程公司、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公司,主要起草人员是贾美芹、王怀义、高陆生、徐孟锦、禹国新、刘毅、王嵩、王健、李刚、张帆、赵旭、魏国昌、王鲁君、王明宇、张永立、李金祥、王炜、安金平、韩建成、郭泽浩、吴建忠、周燕、徐雷、廖强、胡成洲、任涛、高建国、陈连山、李龙波、王衡越、葛业武、尹辉庆、郭凤军、王五奇、王宏、张炳杰、王乐生、李添添、陈辉。本次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 增加了术语和定义章节;
2 修改了施工准备章节的内容,增加了技术准备和材料及机具准备的要求;
3 修改了绝热层施工章节的内容,增加了喷涂法、浇注法等施工方法的要求;
4 修改了防潮层施工章节的内容,明确了防潮层的施工要求;
5 修改了保护层施工章节的内容,增加了非金属保护层的施工要求;
6 增加了安全技术章节;
7 修改了工程验收章节的内容,明确了验收的内容和方法;
8 增加了附录A《常用绝热材料性能》、附录B《绝热层厚度的计算》、附录C《施工质量检查记录》、附录D《隐蔽工程记录》和附录E《工程验收记录》。
本规范修订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全国范围内的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状况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的实践经验,同时参考了国内外先进的技术法规和技术标准。
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规范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规范》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还着重对强制性条文的强制性理由做了解释。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规范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规范规定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