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中国管道保温相关标准文件
网站首页 > 中国管道保温相关标准文件 > CJJ 28-2014

CJJ 28-2014

CJJ 28-2014 城镇供热管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译制单位:管道助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CJJ 28-2014

城镇供热管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ode for 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of city heating network engineering

2014-04-16 发布
2014-10-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布

 

目次

前言
1 总则
2 术语和符号
2.1 术语
2.2 符号
3 基本规定
4 工程测量
5 土建工程
5.1 一般规定
5.2 沟槽开挖与回填
5.3 顶管施工
5.4 定向钻施工
5.5 盾构施工
5.6 浅埋暗挖施工
5.7 工作井
5.8 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
5.9 砌体结构
5.10 防水工程
6 管道安装
6.1 一般规定
6.2 管道敷设
6.3 管道附件安装
6.4 直埋保温管道安装
6.5 架空管道安装
6.6 地沟内管道安装
7 管道焊接与检验
7.1 一般规定
7.2 焊接工艺评定
7.3 焊工
7.4 焊接
7.5 焊缝质量检验
8 管道防腐和保温
8.1 一般规定
8.2 管道防腐
8.3 管道保温
8.4 保温保护层
9 试压、清洗、试运行
9.1 一般规定
9.2 强度试验
9.3 严密性试验
9.4 清洗
9.5 试运行
10 工程验收
附录A 焊接工艺评定报告格式
附录B 焊缝射线检测报告格式
附录C 焊缝超声波检测报告格式
附录D 管道强度和严密性试验记录格式
附录E 管道清洗记录格式
附录F 试运行记录格式
附录G 工程验收记录格式
本规范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条文说明

 

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9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9]88)的要求,由北京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会同有关单位对原行业标准《城市供热管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 28-2004进行修订而成。

本规范在修订过程中,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和符号;3.基本规定;4.工程测量;5.土建工程;6.管道安装;7.管道焊接与检验;8.管道防腐和保温;9.试压、清洗、试运行;10.工程验收。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 增加了术语和符号章节;

2. 增加了顶管、定向钻、盾构、浅埋暗挖等非开挖施工技术要求;

3. 修订了管道焊接与检验的技术要求;

4. 修订了管道防腐和保温的技术要求;

5. 修订了试压、清洗、试运行的技术要求;

6. 修订了工程验收的技术要求;

7. 增加了规范性附录。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北京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北京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柳芳北街6号,邮政编码:100028)

本规范主编单位:北京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
本规范参编单位: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天津市热力公司、沈阳市热力工程设计研究院、西安市热力总公司、武汉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唐山市热力总公司、大连热电集团有限公司、济南热力有限公司、青岛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南京港华燃气有限公司、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刘荣、赵勇、王志强、李刚、张军、刘军、王静、张艳、白冬军、冯文亮、周曰从、邱华伟、郑中胜、闫必行、孙涛、杨秋、韩德福、段文宇

本规范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CJJ 28-89

 CJJ 28-2004

 

1 总则

1.0.1 为规范城镇供热管网工程的施工及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工作压力不大于2.5MPa、工作温度不大于350℃的城镇供热管网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1.0.3 城镇供热管网工程的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 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和符号

2.1 术语

2.1.1 城镇供热管网 city heating network
由热源向热用户输送和分配供热介质的管线系统,包括蒸汽管网和热水管网。

2.1.2 直埋敷设 directly buried installation
管道直接埋设于土壤中的敷设方式。

2.1.3 架空敷设 overhead installation
管道敷设在地面以上的支架或建筑物上的敷设方式。

2.1.4 地沟敷设 trench installation
管道敷设在地下管沟内的敷设方式。

2.1.5 预制保温管 prefabricated insulating pipe
在工厂内预先制作好保温层和外护层的管道。

2.1.6 补偿器 compensator
用于补偿管道热伸长的装置。

2.1.7 固定支架 fixed support
限制管道在某一位置产生位移的支架。

2.1.8 滑动支架 sliding support
允许管道沿轴向自由滑动的支架。

2.1.9 导向支架 guide support
限制管道横向位移,允许管道沿轴向自由滑动的支架。

2.1.10 疏水器 steam trap
自动排除蒸汽管道和设备中凝结水的装置。

2.2 符号

P——设计压力(MPa)
t——设计温度(℃)
D——管道外径(mm)
δ——管道壁厚(mm)
ΔL——管道热伸长量(mm)
α——钢材的线膨胀系数(1/℃)
L——管道计算长度(m)
ΔT——管道的温度变化量(℃)

3 基本规定

3.0.1 城镇供热管网工程应按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

3.0.2 工程施工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并进行技术交底。

3.0.3 工程所用的材料、设备应符合国 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并具有出厂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

3.0.4 工程施工中,应进行质量检验,上道工序不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3.0.5 工程施工中,应采取安全、环境保护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

3.0.6 工程施工完成后,应进行竣工验收,并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

4 工程测量

4.0.1 工程测量应符合现行国 家标准《工程测量规范》GB 50026的规定。

4.0.2 施工前,应根据设计文件和城市规划部门提供的测量控制点,进行管道中心线和高程的测量放线。

4.0.3 测量放线时,应设置临时水准点和管道中心线控制桩,并进行保护。

4.0.4 管道施工过程中,应定期对管道中心线和高程进行复测。

4.0.5 工程竣工后,应进行竣工测量,并绘制竣工图。

5 土建工程

5.1 一般规定

5.1.1 土建工程施工前,应查明施工区域内的地下管线、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情况,并采取保护措施。

5.1.2 土建工程施工应符合现行国 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8等的规定。

5.2 沟槽开挖与回填

5.2.1 沟槽开挖前,应根据设计文件和地质条件,确定沟槽的开挖断面和支护方式。

5.2.2 沟槽开挖应分层进行,每层开挖深度不应大于2m

5.2.3 沟槽边坡应根据土壤性质和开挖深度确定,防止边坡坍塌。

5.2.4 沟槽底部应平整,不得有积水和杂物。

5.2.5 管道安装完成后,应及时进行沟槽回填。回填土应分层夯实,每层厚度不应大于300mm

5.2.6 回填土的压实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且不应小于90%

5.3 顶管施工

5.3.1 顶管施工前,应进行地质勘察,查明施工区域内的地质条件和地下管线情况。

5.3.2 顶管工作井和接收井的结构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

5.3.3 顶管设备应根据地质条件和管道直径选用,并进行调试。

5.3.4 顶管施工过程中,应控制顶进速度和顶进力,防止管道偏移和损坏。

5.3.5 顶管施工完成后,应及时进行管道接口处理和注浆加固。

5.4 定向钻施工

5.4.1 定向钻施工前,应进行地质勘察,查明施工区域内的地质条件和地下管线情况。

5.4.2 定向钻轨迹应符合设计要求,并避开地下管线和障碍物。

5.4.3 定向钻施工过程中,应控制钻进速度和泥浆压力,防止地面沉降和管道损坏。

5.4.4 管道回拖前,应进行管道的强度试验和严密性试验。

5.4.5 管道回拖完成后,应及时进行注浆加固。

5.5 盾构施工

5.5.1 盾构施工前,应进行地质勘察,查明施工区域内的地质条件和地下管线情况。

5.5.2 盾构工作井和接收井的结构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

5.5.3 盾构设备应根据地质条件和隧道直径选用,并进行调试。

5.5.4 盾构施工过程中,应控制掘进速度和土仓压力,防止地面沉降和隧道变形。

5.5.5 盾构施工完成后,应及时进行隧道衬砌和注浆加固。

5.6 浅埋暗挖施工

5.6.1 浅埋暗挖施工前,应进行地质勘察,查明施工区域内的地质条件和地下管线情况。

5.6.2 浅埋暗挖施工应遵循"管超前、严注浆、短开挖、强支护、快封闭、勤量测"的原则。

5.6.3 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对地面和地下管线的监测,防止地面沉降和管线损坏。

5.6.4 隧道衬砌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

5.7 工作井

5.7.1 工作井的位置和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满足施工需要。

5.7.2 工作井的结构应根据地质条件和施工荷载进行设计,并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

5.7.3 工作井的井口应设置防护栏杆和安全警示标志。

5.7.4 工作井的井底应设置排水设施,防止积水。

5.8 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

5.8.1 钢筋的品种、规格和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5.8.2 钢筋的绑扎和焊接应符合现行国 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的规定。

5.8.3 模板的安装应牢固,接缝严密,不得漏浆。

5.8.4 混凝土的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采用机械搅拌和机械振捣。

5.8.5 混凝土浇筑完成后,应及时进行养护,养护时间不应少于14d

5.9 砌体结构

5.9.1 砖、石和砂浆的品种、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5.9.2 砌体的砌筑应符合现行国 家标准《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的规定。

5.9.3 砌体的灰缝应饱满,厚度均匀,不得有通缝。

5.9.4 砌体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不得留直槎。

5.10 防水工程

5.10.1 防水工程所用的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具有出厂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

5.10.2 防水工程的施工应符合现行国 家标准《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8的规定。

5.10.3 防水层的基层应平整、干燥,不得有起砂、开裂等缺陷。

5.10.4 防水层的施工应连续,不得有渗漏点。

6 管道安装

6.1 一般规定

6.1.1 管道安装前,应检查管道的材质、规格、壁厚和外观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后方可使用。

6.1.2 管道安装前,应清除管道内的杂物和积水。

6.1.3 管道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的规定。

1 管道安装的允许偏差

项目

允许偏差(mm)

中心线位置

30

高程

±20

立管垂直度

2‰,且不大于50

对口错边量

不大于壁厚的10%,且不大于2

6.2 管道敷设

6.2.1 管道敷设前,应检查沟槽的中心线、高程和坡度,符合设计要求后方可敷设。

6.2.2 管道敷设时,应采用吊带或其他不损伤管道的方法吊装,不得采用钢丝绳直接捆绑管道。

6.2.3 管道的对口应平直,不得有折角和错边。

6.2.4 管道的焊接应符合本规范第7章的规定。

6.3 管道附件安装

6.3.1 阀门、补偿器、疏水器等管道附件安装前,应进行外观检查和强度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6.3.2 阀门的安装方向应正确,阀杆应垂直向上。

6.3.3 补偿器的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在管道安装完成后进行预拉伸或预压缩。

6.3.4 疏水器的安装位置应正确,进出口方向应符合要求。

6.4 直埋保温管道安装

6.4.1 直埋保温管道的保温层和外护层应完好,不得有损伤。

6.4.2 直埋保温管道的敷设应符合设计要求,管道的中心线和高程应准确。

6.4.3 直埋保温管道的接口应采用现场发泡工艺,保温层和外护层应与原管道紧密结合。

6.4.4 直埋保温管道的报警线应连续,不得有断裂和短路。

6.5 架空管道安装

6.5.1 架空管道的支架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

6.5.2 架空管道的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管道的坡度和坡向应正确。

6.5.3 架空管道的保温层和保护层应完好,不得有损伤。

6.5.4 架空管道的跨越段应设置伸缩节和固定支架。

6.6 地沟内管道安装

6.6.1 地沟内管道的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管道的中心线和高程应准确。

6.6.2 地沟内管道的支架应牢固,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

6.6.3 地沟内管道的保温层和保护层应完好,不得有损伤。

6.6.4 地沟内应有排水设施,防止积水。

7 管道焊接与检验

7.1 一般规定

7.1.1 管道焊接应符合现行国 家标准《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规范》GB 50236的规定。

7.1.2 焊接材料的品种、规格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具有出厂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

7.1.3 焊接设备应完好,性能稳定。

7.2 焊接工艺评定

7.2.1 管道焊接前,应进行焊接工艺评定。焊接工艺评定应符合现行国 家标准《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规范》GB 50236的规定。

7.2.2 焊接工艺评定报告格式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

7.3 焊工

7.3.1 焊工应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7.3.2 焊工的考试应符合现行国 家标准《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规范》GB 50236的规定。

7.4 焊接

7.4.1 管道焊接前,应清除坡口表面的油污、铁锈和杂物。

7.4.2 管道的坡口形式和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焊接工艺评定的规定。

7.4.3 管道焊接应采用氩弧焊打底,电弧焊盖面。

7.4.4 焊接完成后,应清除焊缝表面的熔渣和飞溅物。

7.5 焊缝质量检验

7.5.1 焊缝的外观质量应符合表2的规定。

2 焊缝外观质量要求

项目

要求

表面裂纹

不允许

表面气孔

不允许

表面夹渣

不允许

咬边

深度不大于0.5mm,连续长度不大于100mm,且两侧咬边总长不大于焊缝全长的10%

余高

不大于3mm

焊缝宽度

比坡口每边宽1~2mm

7.5.2 焊缝的无损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a) 蒸汽管道和工作压力大于1.6MPa的热水管道的焊缝应进行100%射线检测或超声波检测;
b) 工作压力小于或等于1.6MPa的热水管道的焊缝应进行不少于20%的射线检测或超声波检测;
c) 射线检测不应低于现行行业标准《承压设备无损检测 第2部分:射线检测》NB/T 47013.2规定的级质量;
d) 超声波检测不应低于现行行业标准《承压设备无损检测 第3部分:超声检测》NB/T 47013.3规定的级质量。

7.5.3 焊缝射线检测报告格式应符合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焊缝超声波检测报告格式应符合本规范附录C的规定。

8 管道防腐和保温

8.1 一般规定

8.1.1 管道防腐和保温工程所用的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具有出厂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

8.1.2 管道防腐和保温工程应在管道试压合格后进行。

8.1.3 管道防腐和保温工程的施工应符合现行国 家标准《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规范》GB 50126、《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T 50185的规定。

8.2 管道防腐

8.2.1 管道防腐前,应清除管道表面的油污、铁锈和杂物。

8.2.2 管道表面处理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且不应低于Sa 2½级。

8.2.3 防腐涂层的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且不应小于表3的规定。

3 防腐涂层最小厚度

防腐层类型

普通级(μm)

加强级(μm)

特加强级(μm)

环氧煤沥青

300

500

700

聚乙烯

1800

2500

3200

环氧粉末

300

400

500

8.2.4 防腐涂层的外观应平整,无气泡、流挂、针孔等缺陷。

8.3 管道保温

8.3.1 保温材料的品种、规格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8.3.2 保温层的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且不应小于表4的规定。

4 保温层最小厚度

介质温度(℃)

管道公称直径DN(mm)

保温层最小厚度(mm)

≤100

≤100

30


150~200

40


250~350

50


≥400

60

100~200

≤100

40


150~200

50


250~350

60


≥400

70

200~300

≤100

50


150~200

60


250~350

70


≥400

80

300~350

≤100

60


150~200

70


250~350

80


≥400

90

8.3.3 保温层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a) 保温层应紧密贴合在管道表面,无空隙、无松动;
b) 保温层的拼接缝应错开,拼接缝的宽度不应大于5mm
c) 保温层的外层应平整,无凹凸不平。

8.4 保温保护层

8.4.1 保护层的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具有良好的防水、防腐和抗紫外线性能。

8.4.2 保护层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a) 保护层应紧密贴合在保温层表面,无空隙、无松动;
b) 保护层的拼接缝应采用搭接方式,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00mm
c) 保护层的表面应光滑,无裂纹、无凹陷。

9 试压、清洗、试运行

9.1 一般规定

9.1.1 管道安装完成后,应进行强度试验和严密性试验。

9.1.2 试压前,应编制试压方案,并进行技术交底。

9.1.3 试压用的压力表应经检定合格,精度不应低于1.5级,量程应为试验压力的1.5~2倍。

9.2 强度试验

9.2.1 强度试验应采用水压试验。当水压试验确有困难时,可采用气压试验,但应采取安全措施。

9.2.2 水压试验的试验压力应为设计压力的1.5倍,且不应小于0.4MPa

9.2.3 水压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a) 试验前,应将管道内的空气排净;
b) 试验时,应缓慢升压,当压力升至试验压力的50%时,应暂停升压,检查管道有无渗漏和异常现象;
c) 无异常现象后,继续升压至试验压力,保持10min,检查管道有无渗漏和变形;
d) 然后将压力降至设计压力,保持30min,检查管道有无渗漏和压力降。

9.2.4 气压试验的试验压力应为设计压力的1.15倍。

9.2.5 气压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a) 试验时,应缓慢升压,当压力升至试验压力的50%时,应暂停升压,检查管道有无渗漏和异常现象;
b) 无异常现象后,继续升压至试验压力,保持10min,检查管道有无渗漏和变形;
c) 然后将压力降至设计压力,保持30min,检查管道有无渗漏和压力降。

9.2.6 管道强度和严密性试验记录格式应符合本规范附录D的规定。

9.3 严密性试验

9.3.1 严密性试验应在强度试验合格后进行。

9.3.2 热水管道的严密性试验压力应为设计压力的1.25倍,且不应小于0.6MPa

9.3.3 蒸汽管道的严密性试验压力应为设计压力的1.0倍。

9.3.4 严密性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a) 试验时,应缓慢升压至试验压力;
b) 热水管道保持24h,蒸汽管道保持1h
c) 检查管道有无渗漏和压力降。

9.4 清洗

9.4.1 管道试压合格后,应进行清洗。

9.4.2 热水管道应采用水清洗,蒸汽管道应采用蒸汽吹洗。

9.4.3 水清洗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清洗水的流速不应小于1.5m/s
b) 清洗应连续进行,直至出口处的水色和透明度与入口处一致为止;
c) 清洗后,应将管道内的水排净。

9.4.4 蒸汽吹洗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吹洗前,应进行暖管,并检查管道的热膨胀情况;
b) 吹洗时,蒸汽的流速不应小于30m/s
c) 吹洗应间断进行,每次吹洗时间不应少于15min
d) 吹洗次数不应少于3次,直至出口处的蒸汽无杂物为止。

9.4.5 管道清洗记录格式应符合本规范附录E的规定。

9.5 试运行

9.5.1 管道清洗合格后,应进行试运行。

9.5.2 试运行前,应编制试运行方案,并进行技术交底。

9.5.3 试运行应符合下列规定:
a) 热水管道的试运行时间不应少于72h
b) 蒸汽管道的试运行时间不应少于24h
c) 试运行期间,应检查管道的热膨胀情况、支架的工作情况和阀门的启闭情况;
d) 试运行期间,应记录管道的压力、温度和流量等参数。

9.5.4 试运行记录格式应符合本规范附录F的规定。

10 工程验收

10.0.1 工程完工后,应进行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参加。

10.0.2 竣工验收应具备下列条件:
a) 完成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
b) 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c) 有工程使用的主要材料、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d) 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e) 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10.0.3 竣工验收应包括下列内容:
a) 检查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范的规定;
b) 审查竣工资料是否完整、准确;
c) 检查工程的安全和使用功能是否符合要求;
d) 签署工程验收文件。

10.0.4 工程验收记录格式应符合本规范附录G的规定。

10.0.5 工程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将工程竣工资料移交城市建设档案管理部门。

 

附录A 焊接工艺评定报告格式

()

附录B 焊缝射线检测报告格式

()

附录C 焊缝超声波检测报告格式

()

附录D 管道强度和严密性试验记录格式

()

附录E 管道清洗记录格式

()

附录F 试运行记录格式

()

附录G 工程验收记录格式

()

本规范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 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反面词采用"不应""不得"

3.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反面词采用"不宜"

4.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应按……执行"

引用标准名录

1 《工程测量规范》GB 50026
2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
3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
4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8
5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规范》GB 50236
6 《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规范》GB 50126
7 《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T 50185
8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 第2部分:射线检测》NB/T 47013.2
9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 第3部分:超声检测》NB/T 470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