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管端
5.5.1通则
按本文件交货的钢管可为平端钢管或承插接口钢管。平端钢管应符合5.5.2的规定。钢管承插柔性接口可在管端直接成型,管端其他要求应符合制造商与购方的协议。

5.5.2平端
5.5.2.1管端切斜定义为钢管端面的垂直程度。切斜量通过测量钢管端面与管端臂之间的最大间隙获得。切斜量不应超过以下规定:
一D<813mm钢管,切斜极限偏差为1.6mm;
一D≥D813mm钢管,切斜极限偏差为3.0mm。
5.5.2.2对于外径不小于610mm钢管,应对距离管端至少610mm 范围的管段测量管端切斜。
5.5.2.3 对于外径小于610mm钢管,由制造商选择对某一长度范围管段(距离管端)测量管端切斜,该管段长度应介于610mm和该钢管直径之间。
5.5.2.4管端切斜可采用直角仪(图3所示)或其他被证实能正确测量切斜的设备进行测量。采用固定直角仪测量切斜时,管体臂的长度至少应为5.5.2.2或5.5.2.3或305mm 中的最大数值。管端臂长度至少应为被测钢管外径数值。
5.5.2.5 t>5.2mm的平端钢管管端应加工焊接坡口。坡口角度为30+,钝边为1.6mm+0.8mm。以钢管轴线的垂线为基准测量坡口角。
5.5.2.6 经购方与制造商协商,钢管可以其他角度的坡口或以平头交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