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制造工艺
6.1 钢的冶炼方法
钢应采用电弧炉加炉外精炼或转炉加炉外精炼方法冶炼,或电渣重熔法冶炼。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可采用其他更高要求的方法冶炼。
6.2 钢管的制造方法
钢管应采用冷轧(拔)或热轧(挤、锻、扩)无缝方法制造。需方指定某一种制造方法时,应在合同中注明。
6.3交货状态
6.3.1钢管应以热处理并酸洗状态交货。凡经整体磨、镗或保护气氛热处理的钢管可不经酸洗交货。
钢管的推荐热处理制度见表1。

6.3.2对于热轧(挤)奥氏体不锈钢管,如果最终热变形后钢管在表1规定的热处理温度范围内进行直接水冷或其他方式快冷,则应认为符合热处理要求。
6.3.3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冷轧(拔)奥氏体不锈钢管可以冷加工状态交货,其弯曲度、力学性能、压扁试验等要求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6.3.4 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钢管可采用表1以外的其他热处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