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制造工艺程序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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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制造工艺程序评定


10.1 资格评定试验的目的

制造总结中描述的制造工艺程序应通过对实际产品的测试进行评定以

a)  证明根据拟议的制造流程和生产参数制造的产品符合规定要求,

b)  验证所制取的代表性生产试验样本能反映实际产品的性能。


10.2 Essential variables  主要变量


10.2.1 General  一般要求

10.2.2~10.2.13阐明的一个或多个制造参数发生变化则要求重新评定制造工艺程序。


10.2.2 Thickness limitations and weight  厚度限制和重量

最大合格重量和厚度应符合表1给出的范围,但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超过制造总结中规定的限度。


Table  1 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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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Material grade  材料钢种

材料等级从一种变更成另一种,如一个UNS  号变更为另一个UNS  号 。


10.2.4 Melting and refining equipment 冶炼和精炼设备

最终冶炼/精炼工艺变更


10.2.5 Manufacturers of start materials  原材料制造商

原材料制造商的变更。原材料指用于制造最终产品如法兰、管件、阀体等的钢锭、钢坯、方锭、钢板和钢管等。

若满足以下条件,上述情况可以忽略不计:

a)   原材料制造商持有有效的NORSOK  M-650资格,

b) 制造商的原材料已用于其他资格评定并有文件记录可循。


10.2.6 Manufacture at different plants and/or locations     制造商不同工厂或不同地址

如果生产是在不同的工厂/地点进行,每个工厂都需要独立进行资格评定。若热处理、热等静压等主要工序的分包商变 更 ,也需要重新进行资格评定。


10.2.7 Manufacturing equipment    制造设备

可能对产品性能产生不利影响的制造设备的变更(应在制造总结中说明)。如果制造商有几种替代的产品生产流程,也需

要独立进行资格评定。


10.2.8 Castings 铸件

成型方法的改变

a)  砂型(砂型铸造),

b)   陶瓷成型(熔模铸件,例如失蜡、单播和肖氏 法 等 ) ,

c)  石墨成型(仅钛铸件),

d)  静态铸造、离心铸造或真空铸造之间铸造技术的变化。钛铸件只能在真空中铸造,

e)  热挤压参数(温度、压力、时间和真空度的显着变化)或HIP 设备(仅钛铸件)的变更。


10.2.9 Forgings 锻件

以下内容的更改:

a ) 开模和环轧产品形式;

对法兰、钢棒、钢环和圆盘等需要独立进行资格认证。


10.2.10  Hot  isostatic  pressed(HIP)products  热等静压产品

变更包括

a)HIP   粉末制造商,

b)HIP  参数(温度、压力、时间和真空的显着变化)或HIP 设备。


10.2.11 Hot forming 热成型

从一种成型方法到另一种成型方法的变更以及锻造温度超出允许公差的变化。典型的例子是

a)  轧制到锻造,反之亦然,

b)  模锻法到开模锻造,反之亦然, c)  锤锻到压锻,反之亦然,

d ) 热压到挤压,反之亦然,

e)   热成型/轧制到冷成型/轧制,反之亦然,

f)  热成型后从水淬到任何其他冷却方法的变更。


10.2.12 Welded products  焊接产品

对于焊管和焊接管件的制造商,WPS 的更改不需要重新认证,前提是满足NORSOK  M-630的要求,以下内容除外:

a ) 双面焊到单面焊的变化;

b ) 焊接方法的更改或焊接方法的组合。


10.2.13 Heat treatment    热处理

以下适用:

a)  热处理温度的变化超出允许范围。热处理温度允许范围应在部件资格评定试验温度-10℃至+30℃之间;

b)  热处理循环的变更,例如从一步到两步循环,反之亦然;

c)  保温和/或均热时间减少到比在热处理程序验证期间制定的时间更短;

d)  炉热处理到感应热处理的变更,反之亦然;

e)  分批式炉热处理到连续式炉热处理的变更,反之亦然;

f)  仅用于热成型无缝管:炉热处理到热成型操作直接淬火的变更,反之亦然;

g)   淬火介质从水到聚合物、油、氮、空气和相似物等的变更,反之亦然;

h)  淬火方法从槽中淬火到喷雾淬火的变更,反之亦然。

在满足条款9规定的前提下,在同一场所热处理炉的改变或改造不需要重新进行资格评定。


10.3Qualification  testing    资格评定试验


10.3.1 Selection of components for testing    试验部件的选择

试验部件和取样方法的选择应征得资格评定公司的同意。

试验部件的截面厚度应满足制造总结中厚度范围较大值的规定。除铸件和开模锻件外,选择的部件在实际制造的产品形

态中应具有代表性。用于铸件和开模锻件试验样本应从实际产品制取,而非试块。铸件的资格评定应在芯件如阀体上进 行。

对于锻制法兰、轮廓锻造阀门和类似产品,生产试验要在其整体延伸部分上进行。这样的延伸部分在铸造时就应准备以

便资格评定的进行。 试验部件应使用常规生产设备按常规生产流程进行生产或按常规生产流程进行试验生产。


10.3.2 Testing  试验


10.3.2.1 Certification of test sampling and test results  试验取样和试验结果证书

所有资质评定相关的试样和试验应按照EN 10204,3.2类型出具证书。


10.3.2.2 Extent of testing for qualification     资格评定试验范围 

资格评定试验要求至少包括

a)  按 照NORSOK  M-630:MDS、其他适用标准和/或制造总结的规定进行生产试验和取样。

b)  根据表2进行附加的资格评定试验,

c)  对于具有延长部分的锻造法兰、轮廓锻造阀门和类似产品,应同时在延长部分和产品本身进行试验。

d)  无损检测按照NORSOK  M-630和相关MDS 和/或其他相关材料规范中规定进行。

需执行的试验类型及最 低要求应符合NORSOK  M-630和相关MDS (若材料不在MDS 范围内,则按材料标准/规范)规定。


10.3.2.3 Requirements for materials requiring impact testing 材料冲击试验要求

材料需要进行冲击试验,要求母材吸收能量值20J, 高于产品试验要求值。这不适用于10.3.3附加条款或法兰在轴向和

切向2个位置的附加试验。

注  对于尺寸超出相应 MDS 规定范围的资格评定,可商定特殊验收要求,例如可以不按照冲击试验最小吸收能量值要 求高于生产试验要求值20J 的要求进行资格评定。这种情况应在QTR 首页上明确说明。


10.3.2.4 Acceptance ofproduction testing from integral prolongations from forged products

锻造产品延长部分生产试验结果的验收

生产试验采用延长部分的试验结果可以代表产品同一位置的性能,例如:法兰位置1 (TH/2)。

资格评定公司有权决定什么是“具有代表性”,即可接受的、延长部分试验结果和产品本身试验结果之间的差异。


Table 2-Testing required for qualification    资格评定要求的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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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3 Additional testing  附加试验

附加试验应按表2的要求进行。

对于截面厚度/直径超过50mm 且根据MDS/ 适用规范需要进行冲击或腐蚀试验的所有材料,在中间厚度位置(T/2)   且

离 T 的任何第二表面有一定距离或至少相距100mm 处制取试样,并进行如下附加试验,要求如下:

a)  轴向和切向的冲击试验。在-46℃下试验的最小能量吸收值为27 J/20J   (平均值/单值);

b)  根据适用的MDS 规定进行腐蚀和金相检查。

注:通常情况下,在某些应用领域,腐蚀性能和中间壁厚处的微观结构不影响产品的性能。此时,采购商和资格评定公司可约定进行这些试验只是为了提供相关参考信息,该类信息应在QTR 首页说明。


10.4 Welding procedure qualifications    焊接工艺评定

资格评定工作应包括以下产品WPS 对应的WPQR:

a)  按照适用的MDS 制造的焊接产品;

b)  根据适用的MDS 进行的焊缝补焊;

c)  铸件进行的次要和主要焊接修补(主次焊接修补定义见ASTMA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