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4长度
钢管的通常长度为4000mm~12000mm
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钢管可按定尺长度和倍尺长度交货。定尺长度和倍尺总长度应在通常长度范围内,全长允许偏差应为+5 -0mm。倍尺长度的钢管每个倍尺应留出5mm~15mm的切口余量。
5.2外形
5.2.1 弯曲度
钢管全长弯曲度应不大于钢管总长度的0.12%。
5.2.2不圆度
钢管的不圆度(钢管同一横截面上实测最大外径与最小外径的差值)应符合表1的规定。5.2.3管端
5.2.3.1 钢管的管端切斜应不大于1.6mm,切口毛刺应予清除。
5.2.3.2除另有协议外,壁厚不小于4.0mm钢管的两端端面应加工焊接坡口。坡口角度应为30° +0.5° -0°,以钢管轴线的垂线为基准测量;钝边尺寸应为1.6mm士0.8mm。
5.2.3.3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钢管可按其他坡口或两端焊接法兰后交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