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焊接端型式及尺寸
法兰的焊接端型式及尺寸按附录A ( 规范性附录)的规定。
9 加工制造
9.1 各种类型法兰的制造方法按表39的规定。
9.2 法兰的螺栓支承面应进行机加工或锪孔,锪孔尺寸按GB/T 152.4的有关规定。加工后的法兰厚度应保证符合表36或表37尺寸公差的要求。
9.3 螺纹法兰的螺纹加工要求应符合GB/T 7306.1或 GB/T 12716的有关规定。
9.4 所有螺栓孔应均等地分布在螺栓孔中心圆直径上;对于整体式法兰,其螺栓孔应与管道主轴线或铅垂线跨中布置。

10 试验
10.1 法兰原则上不单独进行压力试验。当法兰安装到管道或设备上之后,其水压试验压力应不大于表3~表14规定的常温下最大允许工作压力( MPa) 的1 .5倍或表15~表35规定的38℃下最大允许工作压力( MPa) 的1.5倍。如果采用更高的压力进行试验,用户应该考虑法兰、垫片及紧固件的强度和性能,并应符合有关规范和法规的要求。
10.2 整体法兰( IF)的压力试验应符合有关产品标准的规定。
11 检验和验收
11.1 检验
11.1.1 法兰表面应光滑,不得有伤痕、裂纹等缺陷。
11.1.2 机加工表面不得有毛刺、有害的划痕和其他降低法兰强度及连接可靠性的缺陷。
11.1.3 环连接面法兰的密封面应逐件检查,环槽的密封面不得有裂纹、划痕或撞伤等缺掐。
11.1.4 法兰材料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并具有相应的质量证明文件。
11.1.5 法兰加工质量应符合本技术条件的各项规定。
11.1.6 法兰加工完毕后,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以防止密封面锈蚀、划伤和撞击。
11.1.7 法兰的无损探伤检验由用户与制造厂协商确定。
11.2 验收:法兰的验收规则由用户与制造厂协商确定。
12 标志
12.1 除了整体式法兰外,每个法兰(包括法兰盖)应采用钢印、激光等永 久性标志的方法,在法兰的外圆柱表面标出清晰、可见的标志。
12.2 法兰标志内容如下:
a) 制造商名称或商标;
b) 本标准编号(可不包括年代号)例如:GB/T 9115;
c) 法兰的类型代号;
d) 公称尺寸,例如DN 150;
e) 公称压力,例如 PN 40;
f) 材料牌号或代号;
g) 合同要求的其他标志内容。
13 供货要求
13.1 法兰的包装应防止各种规格和材料法兰的混淆。
13.2 法兰的包装应防止在运输及储存过程中的损坏。
13.3 法兰交货时应提供产品质量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