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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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焊接端型式及尺寸

法兰的焊接端型式及尺寸按附录A ( 规范性附录)的规定。


9    加工制造


9.1  各种类型法兰的制造方法按表39的规定。

9.2  法兰的螺栓支承面应进行机加工或锪孔,锪孔尺寸按GB/T  152.4的有关规定。加工后的法兰厚度应保证符合表36或表37尺寸公差的要求。

9.3  螺纹法兰的螺纹加工要求应符合GB/T     7306.1或 GB/T  12716的有关规定。

9.4   所有螺栓孔应均等地分布在螺栓孔中心圆直径上;对于整体式法兰,其螺栓孔应与管道主轴线或铅垂线跨中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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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试验


10.1      法兰原则上不单独进行压力试验。当法兰安装到管道或设备上之后,其水压试验压力应不大于表3~表14规定的常温下最大允许工作压力( MPa) 的1 .5倍或表15~表35规定的38℃下最大允许工作压力( MPa) 的1.5倍。如果采用更高的压力进行试验,用户应该考虑法兰、垫片及紧固件的强度和性能,并应符合有关规范和法规的要求。


10.2 整体法兰( IF)的压力试验应符合有关产品标准的规定。


11   检验和验收


11.1    检验

11.1.1     法兰表面应光滑,不得有伤痕、裂纹等缺陷。

11.1.2     机加工表面不得有毛刺、有害的划痕和其他降低法兰强度及连接可靠性的缺陷。

11.1.3     环连接面法兰的密封面应逐件检查,环槽的密封面不得有裂纹、划痕或撞伤等缺掐。

11.1.4     法兰材料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并具有相应的质量证明文件。

11.1.5     法兰加工质量应符合本技术条件的各项规定。

11.1.6     法兰加工完毕后,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以防止密封面锈蚀、划伤和撞击。

11.1.7     法兰的无损探伤检验由用户与制造厂协商确定。


11.2  验收:法兰的验收规则由用户与制造厂协商确定。


12  标志


12.1   除了整体式法兰外,每个法兰(包括法兰盖)应采用钢印、激光等永 久性标志的方法,在法兰的外圆柱表面标出清晰、可见的标志。


12.2      法兰标志内容如下:


a) 制造商名称或商标;

b) 本标准编号(可不包括年代号)例如:GB/T  9115;

c) 法兰的类型代号;

d) 公称尺寸,例如DN  150;

e) 公称压力,例如 PN  40;

f)  材料牌号或代号;

g) 合同要求的其他标志内容。


13   供货要求


13.1    法兰的包装应防止各种规格和材料法兰的混淆。

13.2    法兰的包装应防止在运输及储存过程中的损坏。

13.3    法兰交货时应提供产品质量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