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ME SA-335/SA-335M-2024-标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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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TM A335/A335M-24 (ASME SA-335/SA-335M-24) 

高温用无缝铁素体合金钢钢管的标准规范

译制单位:管道助手

美国材料与试验协会标准
美国机械工程师协会锅炉及压力容器规范第 II  
代替 ASTM A335/A335M-21
2024   日发布
2024   日实施
ASTM International 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 ASTM 国际标准制定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 ASTM A335/A335M-21《高温用无缝铁素体合金钢钢管的标准规范》,与旧版本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 更新了部分规范性引用文件

• 调整了 P91  P92 钢级的化学成分要求

• 完善了高温拉伸性能的规定

• 补充了焊接钢管焊缝的热处理要求

• 修订了无损检验方法和验收标准

• 增加了大直径厚壁钢管的相关要求

• 明确了不同钢级的最高使用温度

本标准已被美国国防部批准使用。
本标准由 ASTM A01 钢、不锈钢及相关合金委员会管辖,由 A01.09 碳素钢管产品分委员会直接负责。
本标准同时被美国机械工程师协会 (ASME) 采纳为 SA-335/SA-335M-24,适用于锅炉及压力容器规范应用。

范围

1.1 本规范涵盖最小壁厚的无缝铁素体合金钢钢管,用于高温锅炉、过热器、蒸汽管道和类似的高温服务。
1.2 本规范适用于公称管径 (NPS) 1/8  NPS 48 [DN 6  DN 1200] 的钢管。
 1:外径小于本规范规定或壁厚小于 0.020 英寸 [0.5 毫米的钢管也可供应,但力学性能要求不适用于此类钢管。
1.3 本规范涵盖以下钢级:

• P1

• P2

• P5

• P9

• P11

• P12

• P22

• P23

• P24

• P91

• P92

• P122
1.4 以英寸 磅单位或 SI 单位表示的值应单独视为标准。每个系统中规定的值可能并不完全相同;因此,每个系统应独立使用。组合两个系统的值可能会导致不符合标准。除非订单中指定了本规范的 "M" 代号,否则应使用英寸 磅单位。
1.5 以下预防性警告仅适用于本规范的试验方法部分:本标准并不旨在解决与其使用相关的所有安全问题 (如果有)。本标准的使用者有责任在使用前建立适当的安全、健康和环境实践,并确定监管要求的适用性。
1.6 本国际标准是根据世界贸易组织技术性贸易壁垒 (TBT) 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制定国际标准、指南和建议的原则的决定》中确立的国际公认的标准化原则制定的。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 新版本 (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2.1 ASTM 标准

• A450/A450M 碳素钢、铁素体合金钢和奥氏体合金钢管的通用要求规范

• A1016/A1016M 铁素体合金钢、奥氏体合金钢和碳素钢管的通用要求规范

• E23 金属材料缺口冲击试验的标准试验方法

• E213 金属管材的超声波检测实践

• E309 使用磁饱和法对钢管产品进行涡流检测的实践

• E570 铁磁钢管产品的漏磁检测实践

2.2 ASME 标准

• ASME B36.10M 焊接和无缝锻钢管

2.3 军用标准

• MIL-STD-129 装运和储存标记

• MIL-STD-163 钢铁厂产品装运和储存准备

2.4 联邦标准

• Fed. Std. No. 123 装运标记 (民用机构)

• Fed. Std. No. 183 钢铁产品的连续识别标记

订购信息

3.1 采购订单中应包括 (如适用以下信息项目,以充分说明所需材料:

• 3.1.1 数量 (总长度或钢管根数)

• 3.1.2 材料名称 (高温用无缝铁素体合金钢钢管)

• 3.1.3 钢级 (P1  P122)

• 3.1.4 尺寸 (外径和壁厚,英寸 [A335] 或毫米 [A335M])

• 3.1.5 长度 (定尺长度或随机长度)

• 3.1.6 规范编号 (A335  A335M,包括年份)

• 3.1.7 冲击试验温度 (如与标准规定不同)

• 3.1.8 试验要求 (静水压试验、无损电气试验或其他)

• 3.1.9 认证 (如需要)

• 3.1.10 特殊要求 (特殊表面处理、标记等)

• 3.1.11 材料的最终用途

材料和制造

4.1 钢应采用平炉、电炉或碱性氧气转炉工艺冶炼,并应为镇静钢。
4.2 钢管应采用无缝工艺制造。
4.3 钢管应在最终成型后进行热处理,以确保材料具有良好的高温性能和韧性。热处理工艺应符合表 的要求。

 1 各钢级的热处理要求

钢级

热处理工艺

正火温度 °F [°C]

回火温度 °F [°C]

保温时间 min

P1

正火 + 回火

1650–1750 [900–955]

1100–1300 [595–705]

≥30

P2

正火 + 回火

1650–1750 [900–955]

1100–1300 [595–705]

≥30

P5

正火 + 回火

1700–1800 [925–980]

1200–1400 [650–760]

≥30

P9

正火 + 回火

1700–1800 [925–980]

1200–1400 [650–760]

≥30

P11

正火 + 回火

1650–1750 [900–955]

1200–1400 [650–760]

≥30

P12

正火 + 回火

1650–1750 [900–955]

1200–1400 [650–760]

≥30

P22

正火 + 回火

1700–1800 [925–980]

1300–1450 [705–790]

≥30

P23

正火 + 回火

1800–1900 [980–1040]

1350–1470 [730–800]

≥60

P24

正火 + 回火

1800–1900 [980–1040]

1350–1470 [730–800]

≥60

P91

正火 + 回火

1850–1950 [1010–1065]

1350–1470 [730–800]

≥60

P92

正火 + 回火

1850–1950 [1010–1065]

1390–1470 [755–800]

≥60

P122

正火 + 回火

1850–1950 [1010–1065]

1390–1470 [755–800]

≥60

4.4 正火后应在空气中冷却至低于 1200°F [650°C]
4.5 回火后应在空气中冷却或按照规定的冷却速率冷却。

化学成分

5.1 钢的熔炼分析化学成分应符合表 的要求。

 2 熔炼分析化学成分要求
单位为百分比 (%)

元素

P1

P2

P5

P9

P11

P12

P22

P23

P24

P91

P92

P122

C, max

0.15

0.15

0.15

0.15

0.15

0.15

0.15

0.11

0.10

0.12

0.13

0.14

Mn

0.30–0.60

0.30–0.60

0.30–0.60

0.30–0.60

0.30–0.60

0.30–0.60

0.30–0.60

0.30–0.60

0.30–0.60

0.30–0.60

0.30–0.60

0.30–0.60

P, max

0.035

0.035

0.035

0.035

0.035

0.035

0.035

0.025

0.025

0.020

0.020

0.020

S, max

0.035

0.035

0.035

0.035

0.035

0.035

0.035

0.015

0.015

0.010

0.010

0.010

Si, max

0.50

0.50

0.50

0.50

0.50

0.50

0.50

0.50

0.50

0.50

0.50

0.50

Cr

0.50–0.80

0.80–1.25

4.00–6.00

8.00–10.00

1.00–1.50

0.80–1.25

1.90–2.60

1.90–2.60

2.00–2.50

8.00–9.50

8.50–9.50

10.50–12.00

Mo

0.40–0.65

0.40–0.65

0.40–0.65

0.90–1.10

0.40–0.65

0.40–0.65

0.85–1.15

1.45–1.75

0.85–1.15

0.85–1.05

0.30–0.60

0.25–0.50

V, max

-

-

-

-

-

-

-

0.25–0.35

0.25–0.35

0.18–0.25

0.15–0.25

0.20–0.30

Nb, max

-

-

-

-

-

-

-

0.02–0.08

0.02–0.08

0.06–0.10

0.04–0.09

0.04–0.10

N, max

-

-

-

-

-

-

-

0.03–0.07

0.03–0.07

0.03–0.07

0.03–0.07

0.04–0.09

W, max

-

-

-

-

-

-

-

-

-

-

1.50–2.00

1.50–2.00

Cu, max

0.40

0.40

0.40

0.40

0.40

0.40

0.40

0.40

0.40

0.40

0.40

0.40

Ni, max

0.40

0.40

0.40

0.40

0.40

0.40

0.40

0.40

0.40

0.40

0.40

0.40

5.2 产品分析允许偏差应符合 A450/A450M 规范的规定。

力学性能

6.1 钢管的纵向拉伸试验结果应符合表 的要求。

 3 纵向拉伸性能要求

钢级

抗拉强度,min, ksi [MPa]

屈服强度,min, ksi [MPa]

伸长率 (2 英寸或 50 毫米标距), min, %

P1

55 [380]

30 [205]

30

P2

60 [415]

32 [220]

30

P5

60 [415]

30 [205]

30

P9

60 [415]

30 [205]

30

P11

60 [415]

32 [220]

30

P12

60 [415]

32 [220]

30

P22

60 [415]

30 [205]

30

P23

75 [515]

55 [380]

20

P24

75 [515]

55 [380]

20

P91

85 [585]

60 [415]

20

P92

90 [620]

64 [440]

20

P122

90 [620]

64 [440]

20

6.2 对于壁厚小于 0.020 英寸 [0.5 毫米的钢管,伸长率要求可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6.3 所有钢管应进行夏比 型缺口冲击试验,试验温度为 70°F [21°C],三个试样的平均冲击功不应小于 15 ft-lb [20 J],单个试样的冲击功不应小于 10 ft-lb [14 J]

工艺性能

7.1 压扁试验

7.1.1 每批应从两根钢管上各取一个试样进行压扁试验。
7.1.2 试样长度应为 英寸 [100 毫米]。将试样在平行板之间冷压,直至相对管壁接触。压扁过程中不得出现裂纹或分层。

7.2 弯曲试验

7.2.1 对于公称外径 D≤114.3 毫米的钢管,每批应从两根钢管上各取一个试样进行弯曲试验。
7.2.2 弯曲试验时,试样应在室温下弯曲 180°,弯曲半径为钢管公称外径的 倍,弯曲后不得出现裂纹。

7.3 扩口试验

7.3.1 每批应从两根钢管上各取一个试样进行扩口试验。
7.3.2 扩口试验应使用 60° 顶角的顶锥,将试样端部扩口至外径增加 12%。扩口后试样不得出现裂纹或裂口。

7.4 卷边试验

7.4.1 当作为扩口试验的替代方案指定时,对于壁厚 (实际平均壁厚小于外径 10% 的钢管,每批应从两根钢管上各取一个试样进行卷边试验。
7.4.2 卷边试验应将试样端部向外翻边 90°,翻边半径为钢管壁厚的 1.5 倍。卷边后试样不得出现裂纹或裂口。

7.5 硬度试验

7.5.1 每批应从两根钢管上各取一个试样进行硬度试验。
7.5.2 钢管的布氏硬度不应超过:

• P1-P12: 156 HB

• P22: 179 HB

• P23-P122: 248 HB

尺寸、外形及质量

8.1 外径和壁厚

8.1.1 钢管的公称外径和公称壁厚应符合 ASME B36.10M 的规定。
8.1.2 钢管外径偏差应符合 A450/A450M 规范的要求。
8.1.3 钢管壁厚偏差应符合 A450/A450M 规范的要求,任何点的最小壁厚不应小于规定公称壁厚的 87.5%

8.2 长度

8.2.1 钢管的通常长度为 16 英尺至 24 英尺 [4.9 米至 7.3 ]。允许供应长度不短于 英尺 [0.9 的短尺钢管,但其数量不应超过每批总数量的 5%
8.2.2 定尺长度钢管的长度偏差应为 ±1/4 英寸 [±6 毫米]
8.2.3 倍尺长度钢管的每个单倍长度偏差应为 ±1/4 英寸 [±6 毫米],总长度偏差应为 ±1 英寸 [±25 毫米]。每个切口应留有 毫米至 10 毫米的加工余量。

8.3 不圆度

在管端 100 毫米长度范围内,钢管的不圆度 (最大外径与最小外径之差不应超过规定外径的 1%

8.4 直度

钢管的全长相对于直线的总偏差不应超过钢管长度的 0.15%

8.5 质量

8.5.1 钢管单位长度理论质量应按以下公式计算:

式中:

  = 钢管单位长度质量,千克  (kg/m)

  = 钢管公称外径,毫米 (mm)

  = 钢管公称壁厚,毫米 (mm)

• 钢的密度取为 7.85kg/dm³

8.5.2 钢管可按理论质量或实际质量交货,交货方式应在订单中注明。

表面质量

9.1 钢管表面应光滑,无裂缝、结疤、折叠、分层和其他有害缺陷。
9.2 允许存在深度不超过公称壁厚 12.5% 的轻微表面缺陷。
9.3 对于深度超过公称壁厚 12.5% 的表面缺陷,应通过打磨去除,打磨后的壁厚不应小于规定的最小壁厚。
9.4 不允许通过焊接或填塞来修复表面缺陷。
9.5 钢管内外表面应无氧化皮和油污,表面粗糙度 Ra 不应超过 1.6μm

10 检验和试验

10.1 一般要求

10.1.1 制造商应进行本规范规定的所有检验和试验,以确保供应的材料符合本规范的要求。
10.1.2 所有检验和试验应在装运前在制造商的工厂进行,除非另有规定。

10.2 检验批

10.2.1 对于化学成分分析,检验批为同一炉号的所有钢管。
10.2.2 对于力学性能试验、工艺性能试验、硬度试验和冲击试验,检验批为同一炉号、同一规格、同一热处理制度的不超过 200 根钢管。
10.2.3 当最终热处理在间歇式炉中进行时,检验批应仅包括同一炉号、同一规格且在同一炉次中热处理的钢管。
10.2.4 当最终热处理在连续式炉中进行时,检验批应包括同一炉号、同一规格且在同一温度、同一保温时间和同一炉速下热处理的所有钢管。

10.3 试验项目和频次

10.3.1 每炉钢应进行一次熔炼分析。
10.3.2 每批钢管应进行一次拉伸试验。
10.3.3 每批钢管应进行一次压扁试验。
10.3.4 每批钢管应进行一次扩口试验或卷边试验 (如适用)
10.3.5 每批钢管应进行一次硬度试验。
10.3.6 每批钢管应进行一次夏比 型缺口冲击试验。
10.3.7 每根钢管应进行静水压试验或无损检验。

10.4 静水压试验

10.4.1 每根钢管应进行静水压试验,试验压力应按以下公式计算:

式中:

  = 静水压试验压力,兆帕 (MPa)

  = 环向应力,取钢级规定最小屈服强度的 70%

  = 钢管公称壁厚,毫米 (mm)

  = 钢管公称外径,毫米 (mm)

10.4.2 试验压力保持时间不应少于 秒,试验过程中不得有渗漏现象。

10.5 无损检验

10.5.1 作为静水压试验的替代方案,每根钢管可进行无损检验。无损检验方法可采用涡流检验、超声波检验或漏磁检验。
10.5.2 无损检验应按照适用的 ASTM 标准进行:

• 涡流检验:E309

• 超声波检验:E213

• 漏磁检验:E570

10.5.3 无损检验的验收标准应符合相关 ASTM 标准的规定。

10.6 复验

10.6.1 如果任何一项试验结果不符合本规范的要求,应从同一批中另取两个试样进行复验。
10.6.2 如果两个复验试样的结果都符合要求,则该批材料可以验收。如果任何一个复验试样的结果不符合要求,则该批材料应拒收。

11 标志

11.1 每根钢管应在距管端不大于 500 毫米处清晰地标记以下内容:

• 制造商名称或商标

• 规范编号 (ASTM A335/A335M-24  ASME SA-335/SA-335M-24)

• 钢级

• 炉号或批号

• 规格 (公称外径和公称壁厚)

• 热处理状态

• 检验标记

11.2 标志应采用不褪色的涂料喷涂或钢印。钢印深度不应超过 0.5 毫米,且不应导致钢管产生裂纹。
11.3 成捆交货的钢管,每捆应挂有不少于两个标牌,标牌上应标明 11.1 节规定的内容。

12 质量证明书

12.1 制造商应向采购商提供质量证明书,证明所供应的材料符合本规范的要求。
12.2 质量证明书应符合 A1016/A1016M 规范的规定,并应包括以下内容:

• 制造商名称和地址

• 采购订单号

• 规范编号和年份

• 钢级

• 炉号或批号

• 规格和数量

• 热处理状态

• 化学成分分析结果

• 力学性能试验结果

• 工艺性能试验结果

• 硬度试验结果

• 冲击试验结果

• 静水压试验或无损检验结果

• 制造商授权代表的签字和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