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鉴定弯管
10.1 基本变量
在生产弯管之前,应使用每炉材料制作并试验一个鉴定弯管,以证明弯曲程序能够生产出满足要求尺寸和材料性能的产品。该弯管和直管段应具有足够的长度,以获取所有所需的试验试样。
所有弯管(即鉴定弯管和生产弯管)应在连续加热周期内完成,不得中途停止或启动,除非此类区域已包含在弯管程序鉴定试验中并被认定为可接受。除非鉴定弯管程序中包含相关内容,否则不允许为生产弯管尺寸校正进行弯后加热。
程序鉴定应考虑制造弯管所需的基本变量。当任何这些基本变量发生变化时,必须制作新的鉴定弯管。制造商的质量保证程序应包括确保基本变量得到适当控制的程序。这包括设备校准频率,必要时进行控制,但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少于每年一次。基本变量见表10.1-1。
表10.1-1 (23) 基本变量限值
基本变量 | 变化限值 |
钢管壁厚 | ±3mm(±0.12in.) |
弯曲半径与 直径比(R/Do) | +1R -0 |
成型速度 | ±2.5mm(±0.1in.)/分钟 |
成型温度 | 与鉴定温度相差±25°C(±50°F) |
线圈设计 | 不允许变更 |
冷却剂类型 | 不允许变更 |
冷却水温度 | ±15°C(±25°F) |
冷却剂 流量/压力 | 流量变化±10% (或等效压力变化) |
焊缝 | 与中性轴相差15度 |
热处理 | 保温温度相差±15°C(±25°F) 或程序发生任何变化 |
感应加热频率 | ±20% |
保温时间 | 0分钟至15分钟 |
由内弧和外弧上 相距180度的高温计 记录的弯曲温度 | ±20°C(±36°F) |
10.2 记录
10.2.1 弯管鉴定程序:每个制造商应编制书面程序,证明通过该程序可以成型出具有合适强度、延展性和硬度等性能的弯管。这些记录应可供采购方审查。基本变量的变化超出表10.1-1所示的变化限值时,需要进行新的鉴定弯管试验和程序。
10.2.2 试验结果:所有适用的试验结果应作为记录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