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联体标准:钢制管道弯头 2019 版
独联体跨国标准化、计量与认证委员会
译制单位:管道助手
跨国标准
GOST 24950-2019
钢制管道线路弯头处的弯制弯头和弯管段
技术条件
莫斯科
标准出版社
2019
前言
1. 由独联体跨国标准化、计量与认证委员会(МГС)制定
2. 2019年3月29日跨国标准化委员会第117-n号议定书批准
3. 自2021年9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替代GOST 24950-81《钢制管道线路弯头处的弯制弯头和弯管段 技术条件》
目录
1 范围 .... 3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3
3 术语和定义 .... 3
4 符号和缩写 .... 4
4.1 符号 .... 4
4.2 缩写 .... 5
5 分类 .... 5
6 技术要求 .... 6
6.1 弯头要求 .... 6
6.2 弯管段要求 .... 10
7 成套性 .... 10
8 安全和环境保护要求 .... 10
9 验收规则 .... 10
10 检验方法 .... 11
11 标记、包装、运输和贮存 .... 12
12 操作说明 .... 13
13 制造商保证 .... 13
14 制造工艺 .... 13
附录A(规范性) 公称直径720mm至1420mm的弯头和弯管段的角度组合 .... 17
附录B(推荐性) 产品合格证格式 .... 23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干线管道线路弯头处使用的弯制弯头和弯管段的技术要求、分类、检验方法、验收规则、标记、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输送石油、石油产品和天然气的干线管道用弯制弯头和弯管段。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引用了以下标准:
• GOST 10-88 金属切削加工 公差和配合
• GOST 166-89(ISO 3599-76) 游标卡尺 技术条件
• GOST 5378-88 带锥柄的钻头 技术条件
• GOST 6507-90 丝锥 技术条件
• GOST 750-98 钢管 验收规则
• GOST 1062-2015 钢管 无损检测 磁粉检测方法
• GOST 20295-85 干线输气管道用钢管 技术条件
• GOST 21105-87 无损检测 磁粉检测方法
• GOST 22727-88 无损检测 超声波检测方法
• GOST 635 金属切削加工 刀具 一般技术要求
• GOST 31458-2015(ISO 10474:2013) 钢管 交货技术条件 一般要求
• GOST 31447-2012 钢管 无损检测 超声波检测方法
• GOST 28338-89 钢管 公称直径
• GOST 2601-84 焊接 术语和定义
• GOST 28702 钢管 无损检测 超声波检测方法
• GOST 61 金属材料 布氏硬度试验方法
• GOST 2277 金属材料 拉伸试验方法
• GOST 31448 钢管 防腐涂层 一般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用以下术语和定义:
3.1 弯制弯头(отвод гнутый):通过冷弯或热弯方法将直管段弯曲成一定角度的管道元件。
3.2 弯管段(вставка кривая):由两个或多个弯头组成的管道元件,用于改变管道方向。
3.3 冷弯弯头(отвод холодногнутый):在室温下弯曲制成的弯头。
3.4 热弯弯头(отвод горячегнутый):在加热状态下弯曲制成的弯头。
3.5 焊接弯头(отвод сварной):由焊接钢管制成的弯头。
3.6 无缝弯头(отвод бесшовный):由无缝钢管制成的弯头。
3.7 干线管道(магистральный трубопровод):用于长距离输送石油、石油产品和天然气的管道。
3.8 公称直径(номинальный диаметр DN):管道系统中用于标识管道尺寸的数字代号,近似等于管道内径的整数。
3.9 弯曲半径(радиус гибки R):弯头中心线的曲率半径。
3.10 弯曲角度(угол гибки α):弯头两端中心线之间的夹角。
3.11 壁厚(толщина стенки S):管道壁的厚度。
3.12 椭圆度(овальность θ):管道横截面最大直径与最小直径之差与公称直径的百分比。
3.13 焊缝(сварной шов):通过焊接方法连接金属部件形成的接头。
3.14 危险货物运输(транспортирование опасных грузов):运输可能对人体健康、环境和财产造成危害的货物。
3.15 公称直径符号(знак DN):表示管道公称直径的符号。
3.16 防腐涂层(антикоррозионное покрытие):涂覆在管道表面以防止腐蚀的保护层。
3.17 褶皱(гофра):弯头弯曲过程中在管壁上形成的波纹状变形。
3.18 凹陷(вмятина):管壁上的局部凹入变形。
3.19 鼓包(выпуклость):管壁上的局部凸出变形。
4 符号和缩写
4.1 符号
本标准使用以下符号:
• α - 弯头弯曲角度,度
• α₁ - 第 一个弯头的弯曲角度,度
• α₂ - 第二个弯头的弯曲角度,度
• αc - 弯管段的总弯曲角度,度
• A - 弯头总高度,mm
• B - 坡口高度,mm
• c - 焊缝余高
• DH - 管道外径,mm
• Dmax - 最大直径,mm
• Dmin - 最小直径,mm
• E - 弯管段总长度,mm
• F - 弯头端面到弯曲中心的距离,mm
• H - 弯头拱高,mm
• Hc - 长度L<2000mm时的拱高,mm
• h - 褶皱高度,mm
• L - 弯头总长度,mm
• LTp - 直管段总长度,mm
• Lmin - 弯头弯曲部分的最小长度,mm
• L1nk - 弯头一侧的直管段长度,mm
• L2nk - 弯头另一侧的直管段长度,mm
• l1, l3 - 弯头直管段长度,mm
• l4 - 弯头弯曲部分长度,mm
• l5 - 管道直管段长度,mm
• P - 弯头端面的平面度偏差,mm
• R - 弯曲半径,mm
• S - 弯头壁厚,mm
• STp - 管道壁厚,mm
• t - 褶皱间距,mm
• π - 圆周率,取3.146
• Δp - 壁厚偏差,mm
• θ - 椭圆度,%
4.2 缩写
本标准使用以下缩写:
• О - 弯制弯头
• ТУ - 技术条件
• УЗК - 超声波检测
5 分类
5.1 弯头按结构分为:
• 1型 - 单管弯头(图1)
• 2型一由一根管子制成,适用于库存管的弯曲周期;
• 3型 - 双管弯头(图2)
5.2插件分为三种类型:
A一由类型1弯头制成的插入件;
B一由2型弯头制成的插入件;
B一由类型3的弯头制成的插入件。
5.3嵌件的制造应根据图3和附录A中的引线进行。

图1 - 1型弯头
1, 2 - 组成弯头的管道

图2 - 3型弯头
1, 2 - 组成弯管段的弯头

图3 - 由两个弯头组成的弯管段
5.4插入角度应符合管道旋转设计角,并等于转弯角度之和。
6 技术要求
6.1 弯头要求
6.1.1 弯头应按本标准要求制造,并符合经规定程序批准的设计文件。弯头的外径和最大弯曲角度见表1。
表1 弯头外径
弯头外径 DH, mm | 最大弯曲角度 *,弯头类型 | |||
公制系列 | 英制系列 | 1 | 2 | 3 |
57~89 | 60.3 (2")~ | DH=57mm 时 60° | - | - |
108~133 | 114.3 (4")~ | 27° | - | - |
159~325 | 168.3 (6")~ | 27° | - | - |
377 | 355.6(14") | 27° | - | - |
426 | 406.4(16") | 21° | - | - |
530 | 508.0(20") | 18° | - | - |
630~820 | 610.0 (24")~ | 9° | 12° | 24° |
1020 | 1016.0(40") | 9° | 12° | 21° |
1020 | 1067.0(42") | 9° | 12° | 21° |
1220 | 1219.0(48") | 6° | 9° | 15° |
1420 | 1422.0(56") | 6° | 9° | 15° |
注:表中数值为标准外径,其他外径可按供需双方协议确定。
6.1.2 弯头弯曲部分任意截面的壁厚,不得超出管材技术文件规定的负偏差。
6.1.3 弯头的弯曲角度应为 1° 的整数倍。
6.1.5 弯头端部的外径偏差和椭圆度,不得超过原材料管材规定的数值。弯头弯曲部分的椭圆度不得超过 2.5%。
6.1.6 经机械加工的弯头端面平面度偏差不得超过:
0.5 mm — 公称直径 DN≤150;
1.0 mm — 公称直径 DN>150 且≤500;
2.0 mm — 公称直径 DN≥500。
6.1.7 弯头弯曲部分任意位置的弯曲半径,不得小于管材外径的 40 倍。
6.1.7.1 弯曲半径允许偏差为 ±5%。
6.1.8 2 型、3 型弯头及插入段的对接环向焊接接头的施工和质量要求,应符合投票通过本标准的国 家的规范性法律文件要求 *。
6.1.9 弯头涂层的外观、厚度及电绝缘连续性,应符合带涂层管材技术文件的要求。
6.1.10 弯头制造后发现的可修复涂层缺陷,应按照管材制造商的使用说明(推荐规程)进行修复。
6.1.11 弯头端部应保留管材制造商预先加工的焊接坡口。允许按照本标准图 4、表 2 和表 3 或客户要求对端面进行机械加工。





图4 - 弯头端部坡口加工要求
S - 壁厚;STp - 管道壁厚
表2 钝边宽度
公称直径 DN | 钝边宽度 c |
≤350(含) | 1.0±0.5 |
400 | 1.5±0.5 |
500~1400(含) | 1.8±0.8 |
表3 坡口高度
连接管壁厚 STP | 坡口高度 B |
>15.0~19.0(含) | 9.0±0.5 |
>19.0~21.5(含) | 10.0±0.5 |
>21.5~32.0(含) | 12.0±0.5 |
>32.0 | 16.0±0.5 |
注:其他壁厚的坡口尺寸可按供需双方协议确定。
当弯头与被连接管道的公称壁厚差超过 2mm 时,应采用 3 型或 5 型坡口(带内坡口)进行端面加工。同时,弯头与被连接管道的公称壁厚之比不得超过 1.5。
6.1.12 若对弯头端面进行机械加工,其端面切割斜度不得超过制造该弯头所用管材技术文件规定的端面切割斜度限值。
6.1.13 坡口经机械加工后,不得出现暴露于弯头表面和端面的分层缺陷。
6.1.14 经机械加工的弯头端面,其残余磁感应强度不得超过 2mT(毫特斯拉)。若端面残余磁感应强度超出允许值,应按照弯头制造商的技术文件进行消磁处理。
6.1.15 弯头的外表面和内表面不允许存在任何深度和长度的裂纹、气孔、折叠以及暴露于表面的分层缺陷。弯头内部不允许存在任何部位的焊缝内凹。对弯头内外表面的其余要求,应符合制造该弯头所用管材技术文件的规定。
6.1.16 深度超过允许值的表面缺陷,应使用磨具进行打磨清除,并形成与弯头表面平滑过渡的区域;打磨处的壁厚不得超出制造该弯头所用管材技术文件规定的负偏差。打磨处的壁厚应采用无损检测方法进行检验。
6.1.17 弯头的弯曲段不得有折痕和褶皱。
6.1.18 弯头凸面允许存在符合图 5 规定的波纹,其高度 h 不得超过:
对于外径≥219mm 的弯头:不超过被弯管材公称壁厚的 50%,且最大不超过 10mm,波纹间距 t≥3h;
对于外径<219mm 的弯头:不超过 5mm,波纹间距 t≥15mm。

图5 - 弯头表面的褶皱(波纹)
6.1.19 弯头的母材和纵向焊接接头不允许采用焊接方式修复。
6.1.20 弯头在订货、设计、施工及技术文件中的标记应包含以下内容:
产品名称:弯头;
弯头类型代号(数字代号);
弯头字母代号(字母 “ГО”);
弯头弯曲角度(单位:度);
被连接管道的外径;
被连接管道的壁厚;
管材标准号;
被连接管道的强度等级 / 类别和 / 或钢号(必要时);
涂层类型(外涂层和 / 或内涂层)及涂层标准号(若采用带涂层管材制造弯头);
管道运行时的最 低壁温(当温度低于 - 5℃时);
弯头制造所依据的标准号。
允许在订货、设计、施工及技术文件中补充附加信息。
示例 1:1 型弯头,弯曲角度 6°,用于连接外径 720mm、壁厚 10mm 的管道,采用 GOST 20295 标准管材制造,被连接管道强度等级 K56、钢号 10Г2ФБЮ,管道最 低运行壁温 - 20℃,符合 GOST 24950 标准:
弯头 1ГО.6°.720.10-ГОСТ 20295-K56-10Г2ФБЮ.-20.ГОСТ 24950.
示例 2:2 型弯头,弯曲角度 2°,用于连接外径 720mm、壁厚 12mm 的管道,采用 GOST 20295 标准管材制造,被连接管道强度等级 K52,管道最 低运行壁温 - 20℃,符合 GOST 24950 标准:
弯头 2ГО.2°.720.12-ГОСТ 20295-K52.-20. ГОСТ 24950.
示例 3:1 型弯头,弯曲角度 3°,用于连接外径 720mm、壁厚 10mm 的管道,采用 GOST 20295 标准管材制造,被连接管道强度等级 K52,采用 GOST 31448 标准普通型三层聚乙烯(3ПЭ-H)涂层,管道最 低运行壁温 - 20℃,符合 GOST 24950 标准:
弯头 1ГО.3°.720.10- ГОСТ 20295-K52, 涂层 3ПЭ-H, ГОСТ 31448. -20. ГОСТ 24950.
6.2.1 用于制造弯头和插入段的管材应带有出厂标记,并附带验收检验文件。严禁使用无验收检验文件的管材。
6.2.2 用于制造弯头的管材必须进行强制性入厂检验。
6.2.3 入厂检验时,应对每根管材进行外观和尺寸检验,确认其符合管材标准规定的要求。未通过入厂检验的管材予以报废。
6.2.4 弯头应采用钢制无缝管和直缝焊管(包括高频焊管)制造,管材应符合相应技术条件或国 家标准要求。严禁使用已投入使用过的管材制造弯头。
6.2.5 用于制造弯头的管材壁厚,不得超出管材标准规定的负偏差。
6.2.6 用于制造弯头的管材强度等级 / 类别,不得低于设计预算文件规定的被连接管道的强度等级 / 类别。
6.2.7 用于制造 3 型弯头的管材必须来自同一生产批次。
6.3.1 现场条件下制造弯头,应按照规定弯头制造工艺的工艺卡(标准工艺卡)要求进行。
6.3.2 管材直管段长度应根据弯管设备制造商在设备使用说明书(操作手册)中给出的要求确定。
1 型弯头制造所需的最小管材长度按公式 (1) 计算:
LTp = Lmin + L1nk + L2nk (1)
其中最小弯曲段长度:
Lmin=Π*R*a/180 (2)
弯曲半径 R 按本标准 6.1.7 条规定确定。
2 型弯头制造所需的最小管材长度按公式 (3) 计算:
LTp= Lmin + LHy}+ L2Πk (3)
(注:公式 (3) 中LHy为纵向焊缝预留长度)
6.3.3 弯头制造开始前,为监控并防止管材在弯管设备上移动时绕自身轴线旋转,应在管材外表面或保护膜上,靠近纵向焊缝处用不易擦除的醒目记号笔绘制一条水平线。
6.3.4 管材弯曲应在环境温度不低于 - 20℃的弯管设备上进行。若弯曲带涂层的弯头,环境空气温度应处于带涂层原材料管材技术文件中规定的涂层使用温度范围内。
6.3.5 弯曲直缝焊管时,纵向焊缝应按图 6 要求布置在弯曲中性面区域内。管材纵向焊缝与弯曲中性面轴线的偏差不得超过弯头直径的 ±1/15。焊缝位置应相对于弯管设备的基准线进行定位。

6.3.6 弯曲由带一条纵向焊缝的管材焊接而成的 3 型弯头时,各段管材的焊缝应相互错开 180° 布置。
6.3.7 采用带两条纵向焊缝的管材弯曲制造插入段时,两条焊缝应相互错开 100~130mm。弯曲时每条焊缝与中性面的偏差不得超过 50mm。
6.3.8 对于 2 型和 3 型弯头,禁止在环向焊缝两侧以下范围内进行弯曲:
弯头外径 630~820mm:距离环向焊缝不小于弯头公称直径的 1/2;
弯头外径 1020~1420mm:距离环向焊缝不小于 1000mm。
6.3.9 为防止弯头端部产生波纹和减小椭圆度,允许在管材端部使用内支撑,也可使用扩径装置(芯棒)。弯头端部的椭圆度应采用无冲击扩径设备进行校正。严禁校正弯头本体的椭圆度。
7.1 供货成套范围包括:
弯头本体;
保护坡口免受损伤、防止内部空腔污染的专用防护装置;
弯头产品合格证;
符合 GOST 31458 标准的管材验收检验 3.1 或 3.2 类文件复印件。
7.2 工厂制造的弯头质量证明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
弯头标记代号;
管材验收检验文件编号;
碳当量数值;
弯头出厂编号;
制造日期;
弯头长度;
弯头质量;
技术检验部门的印记(钢印)。
根据客户要求,可调整产品合格证的内容。推荐的合格证格式见附录Б。
7.3 现场制造的弯头质量证明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
弯头标记代号;
弯管作业完成日期;
实施弯曲作业的单位(承包商)名称;
管材验收检验文件编号;
碳当量数值;
弯头编号;
弯头长度;
弯头质量;
技术检验部门或作业负责人的印记(签字)。
根据客户要求,可调整产品合格证的内容。推荐的合格证格式见附录В。
8.1 弯头及插入段不对人的生命和健康构成危险。
8.2 在弯头及插入段的生产、储存、运输和使用过程中,无需采取专门措施防止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9.1 每一件弯头均需进行验收。
9.2 弯头的验收主体:
工厂制造的弯头:由制造商技术检验部门验收;
现场制造的弯头:由施工单位所属的专业人员和专门部门验收。
9.3 弯头验收内容包括:
外观检验;
尺寸检验;
弯头本体及焊缝的无损检测;
涂层检验。
9.3.1 弯曲后的外观检验,不使用放大工具,检查以下项目:
端面无碰伤、划伤、分层、褶皱和折痕;
涂层无损坏;
标记齐全。
9.3.2 尺寸检验应按照投票通过本标准的国 家的规范性法律文件要求执行。弯曲后弯头几何参数的尺寸检验,检查以下项目:
弯曲段中部(外母线处)的壁厚;
弯曲后端面及弯曲段的截面椭圆度;
弯头端面平面度偏差(端面经机械加工时);
坡口角度、坡口斜面高度、钝边宽度、端面切割斜度、被连接管道壁厚(端面经机械加工时);
弯曲角度;
弯曲半径;
波纹高度和间距。
9.3.3 采用无损检测方法检验弯头时,检查以下项目:
弯曲后经机械加工的坡口;
3 型弯头弯曲后的环向焊缝。
9.3.4 弯头涂层检验,检查以下项目:
弯曲后涂层的外观;
弯曲后弯头弯曲段外母线处的涂层厚度;
弯曲后弯头弯曲段涂层的电绝缘连续性。
9.4 根据客户要求,弯头验收可在授权机构代表的参与下进行。为确认验收事实,每份产品合格证均应由实施检验的授权机构代表签字,并加盖该机构公章。
10.1 用于制造质量控制的测量工具、仪器和设备应在工厂制造,具有经批准的合格证,符合相关技术文件要求,并按规定程序进行检定或校准。
10.2 弯头长度采用符合 GOST 7502 标准的钢卷尺测量,测量误差为 ±50mm。带直管段的弯头长度,取外曲线母线和内曲线母线测量值的算术平均值。
10.3 弯头壁厚应在弯曲段中部(外母线处)至少 4 个点进行测量,采用符合 GOST 6507 标准的千分尺或符合 GOST 11358 标准、分度值 0.01mm、测量误差 ±0.1mm 的测厚仪。
10.4 弯头弯曲角度采用光学直角尺、符合 GOST 5378 标准的角度仪或其他测量仪器进行检验。
10.5 最大挠度高度采用符合 GOST 427 标准的直尺在中部测量,测量时沿波纹(波谷)进行,其值等于长度为 2000mm 的弦所对应的挠度高度减去 1/2 波纹(波谷)高度。外径≤1020mm 的弯头挠度高度测量按图 7 执行。弯头挠度高度值不得超过表 4 规定的数值。

表 4 弯头拱高 H(mm,不超过) | ||
弯头外径 DH, mm | 最大拱高 H, mm | |
公制系列 | 英制系列 | |
57~89(含) | 60.3 (2")~ | 100 |
108~133(含) | 114.3 (4")~ | 75 |
159~168(含) | 168.3(6") | 52 |
219~377(含) | 219.1 (8")~ | 33 |
426 | 406.4(16") | 29 |
530 | 508.0(20") | 24 |
630 | 610.0(24") | 20 |
720 | 711.0(28") | 17 |
820 | 813.0(32") | 15 |
1020 | 1016.0(40") | 12 |
1020 | 1067.0(42") | 12 |
1220 | 1219.0(48") | 10 |
1420 | 1422.0(56") | 9 |

## 10 检验方法 弯曲半径按公式计算:

弯头弯曲半径可在任意弯曲段,采用符合GOST 427标准的直尺和符合GOST 166标准的游标卡尺进行测量。 10.8 弯头纵向焊缝与中性面的偏差,采用符合GOST 427标准的金属直尺,测量弯管设备弯曲胎具纵向边缘到焊缝的垂直距离。 10.9 弯头端面经机械加工的坡口尺寸(被连接管道壁厚、坡口斜面高度、钝边宽度、坡口角度),应按照制造商技术文件规定的方法和测量工具进行检验。 10.10 经机械加工的弯头端面平面度偏差和端面切割斜度,采用符合GOST 3749标准的直角尺进行检验。 10.11 弯头端面及弯曲段的椭圆度$theta$(%)按公式计算:

最大直径和最小直径应在相互垂直的截面内测量: - 计算端面椭圆度:在距离端面不超过100mm处测量; - 计算弯曲段椭圆度:在第 一第第 一第二个弯曲段、弯头中部以及最 后一最 后曲段测量。 椭圆度检验的步距不得超过: - 1.0m — 外径57~820mm(含)的弯头; - 1.5m — 外径1020~1420mm(含)的弯头。 测量采用符合GOST 166标准的游标卡尺、符合GOST 10标准的内径千分尺,或按制造商方法使用外卡钳。 10.12 波纹高度采用符合GOST 166标准的游标卡尺和长度不超过管材外径0.3倍的符合GOST 427标准的金属直尺测量。测量时将直尺立放在波纹顶点或单个波纹上,与弯头轴线平行,读取弯头与直尺下母线之间的最大间隙值。允许采用制造商技术文件规定的专用样板测量波纹高度。 10.13 允许采用其他计量特性满足测量精度要求的测量工具进行几何参数检验。 10.14 打磨处的壁厚采用符合GOST 28702标准的超声波检测方法进行检验。 10.15 弯头表面褶皱和折痕的检验,应按照投票通过本标准的国 家的国 家性法律文件要求执行。 10.16 经机械加工的弯头端面残余磁感应强度,采用符合GOST 22261标准的磁场强度测量仪进行检验。 10.17 3型弯头及插入段的环向焊接接头无损检测,应按照投票通过本标准的国 家的国 家性法律文件**或其他行业标准要求执行。 * 在俄罗斯联邦按[2]执行。 ** 在俄罗斯联邦按[1]执行。 10.18 经机械加工的弯头坡口,应采用以下任一方法检验是否存在暴露于端面边缘的不连续性缺陷: - 符合GOST 18442标准的渗透检测,灵敏度等级II; - 符合GOST 21105标准的磁粉探伤,灵敏度等级B。 距离弯头端面不小于50mm范围内的母材分层缺陷,采用符合GOST 22727标准的超声波检测,致密性等级2。 10.19 弯头涂层检验项目: - 不使用放大工具检查涂层外观,确认其符合制造弯头所用带涂层管材技术文件的要求; - 采用直流火花检测仪检验弯头弯曲段涂层的电绝缘连续性,试验电压为每毫米涂层厚度5kV±5%,涂层表面相对于工作电极的移动速度应符合带涂层管材技术文件的规定; - 在弯头弯曲段外母线处,分别在第 一个第 一一段、第二个弯曲段、弯曲段中部和最 后一最 后曲段测量涂层厚度,确认其符合带涂层管材技术文件的要求。每个测量区域进行3次测量,步距50mm,记录涂层厚度最小值。测量采用符合GOST 26737标准、适用于铁磁性基体上非磁性涂层厚度测量的测厚仪。 ## 11 标记、包装、运输和储存 11.1 弯头的标记、包装、运输和储存应符合GOST 10692标准的要求。 11.2 弯头标记采用浅色不易擦除的油漆或钢印方式施加。技术检验部门印记或专用检验印记采用不易擦除的油漆施加。钢印标记应置于用不易擦除油漆绘制的方框内。 钢印印记的深度不得超过0.2mm。 11.3 弯头标记应施加在以下表面: a) 外表面 — 外径≤426mm(含)的弯头; b) 内表面 — 外径>426mm的弯头。 允许将标记施加在弯头的相对表面,但不得施加在涂层表面。标记应位于距离端面100~500mm处,与管材标记相对的一侧。 11.4 现场制造的弯头标记应包含以下内容: - 弯头类型(数字代号); - 弯头字母代号 — “ГО”; - 弯曲角度(度); - 被连接管道外径(mm); - 被连接管道壁厚(mm); - 被连接管道强度等级/类别和/或钢号(必要时); - 本标准编号。 根据客户要求,可调整标记内容。 标记示例: > 1ГО.6°.720.10.K52.GOST 24950. 11.5 工厂制造的弯头标记应包含以下内容: - 制造商名称或商标; - 符合6.1.20条规定的不带“弯头”字样的标记代号; - 弯头顺序号-制造年份(后两位数字); - 弯头质量(kg); - 技术检验部门或负责验收的专用部门的验收印记。 根据客户要求,可调整标记内容。 标记示例: > [制造商名称或商标] > 1ГО.6°.720.10-ГОСТ 20295-K52.-20.ГОСТ 24950 > №12-17 > 1962К2 > [技术检验部门或专用部门印记] 11.6 除油漆或钢印标记外,允许使用标签进行补充标记。 11.7 标记字符高度应符合以下要求: - 5~50mm — 外径≤426mm(含)的弯头; - 30~80mm — 外径>426mm的弯头。 11.8 严禁在焊缝上施加标记。 11.9 根据客户要求,允许在弯头表面施加临时保护层。 11.10 弯头的运输尺寸按图9所示的示意图确定。
**图9 — 弯头运输尺寸确定示意图**
尺寸A通过测量尺寸G和F(钢卷尺尺带至弯头内母线处本体的距离)后,按公式计算:
A=F+D
E=G+2* DH *sin a/2
11.11 弯头储存时应按弯曲角度、外径、壁厚、钢号或强度等级/类别分类,水平单层存放。
11.12 带涂层弯头的储存期若超过带涂层管材技术文件规定的保证储存期,应采取额外防护措施,防止涂层受太阳辐射影响。
## 12 安装说明
12.1 插入段应根据附录A表A.1~A.6的规定,采用最 佳数量的弯头组装而成。
12.2 由两个及以上弯头组成的插入段,应沿管道内介质流动方向依次组装,从弯曲角度最大的弯头开始。
每个后续弯头应通过带标记的直管端焊接到前一个弯头上,第 一个弯头焊接到管道上。
## 13 使用说明
弯头及插入段应按照其设计用途和设计文件规定的运行参数使用。
## 14 制造商保证
14.1 在遵守运输、储存规则以及按设计用途正确使用的条件下,制造商保证工厂制造和现场制造的弯头及插入段符合本标准要求。
14.2 无涂层弯头及插入段的储存和使用保证期自供货之日起不少于12个月。带涂层弯头及插入段的储存和使用保证期,应符合带涂层管材技术文件的规定。
14.3 在保证储存和使用期内,制造商应无偿消除生产缺陷;若无法消除缺陷,应更换所供产品。附录A(强制性附录)
外径57~1420mm管道用插入段
由符合表1规定弯曲角度、外径57~1420mm的弯头组装成角度为9°~90°的插入段时,其最最 佳头数量见表A.1~A.6。
插入段的总长度等于制造各组成弯头所用原始管材的长度之和。
**插入段标记示例**:角度为15°的插入段,由2个6°弯头和1个3°弯头组成:
> A15°=6°×2+3°
插入段的角度应为1°或3°的整数倍。插入段中的弯头数量及弯头组成见表A.1~A.6。
表A.1 外径57、76、89、108、114、133、159、168、219、273、325、377mm管道用弯头组装的插入段

附录Б(推荐性附录) 工厂制造弯头的质量证明文件格式 合格证 №____
(弯头标记代号)

附录В(推荐性附录) 现场制造弯头的质量证明文件格式 合格证 №____
弯头标记代号 |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 |||
施工单位 | 管材验收 | 弯头编号 | 弯头长度 | 弯头质量 |
涂层类型 | 涂层标准号 | 施工单位(承包商) | ||
参考文献
[1] СП 86.13330.2014
[2] РД 03-606-03 《干线管道 外观和尺寸检验规程》
标准信息
UDC 621.643.42:006.354
MKC 23.04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