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 供货成套范围包括:
弯头本体;
保护坡口免受损伤、防止内部空腔污染的专用防护装置;
弯头产品合格证;
符合 GOST 31458 标准的管材验收检验 3.1 或 3.2 类文件复印件。
7.2 工厂制造的弯头质量证明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
弯头标记代号;
管材验收检验文件编号;
碳当量数值;
弯头出厂编号;
制造日期;
弯头长度;
弯头质量;
技术检验部门的印记(钢印)。
根据客户要求,可调整产品合格证的内容。推荐的合格证格式见附录Б。
7.3 现场制造的弯头质量证明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
弯头标记代号;
弯管作业完成日期;
实施弯曲作业的单位(承包商)名称;
管材验收检验文件编号;
碳当量数值;
弯头编号;
弯头长度;
弯头质量;
技术检验部门或作业负责人的印记(签字)。
根据客户要求,可调整产品合格证的内容。推荐的合格证格式见附录В。
8.1 弯头及插入段不对人的生命和健康构成危险。
8.2 在弯头及插入段的生产、储存、运输和使用过程中,无需采取专门措施防止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