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检验文件
采购方应规定所需的ISO 10474检验文件代号以及文件格式和内容的任何特定要求。MPS鉴定试验结果应包含在检验文件中。
12 标记
每个弯管的两端都应标记以下信息:
• 制造商名称或商标;
• 本文件编号;
• 直径(外径或内径);
• 最小壁厚(外弧处);
• 第6章定义的弯管标记;
• 弯曲角度;
• 弯曲半径;
• 采购订单和项目编号;
• 炉号或制造商的炉次标识;
• 唯 一弯管编号;
• 采购订单中规定的任何附加标记。
标记应使用不易擦除的油漆以大写字母标记在内表面上,或者如果无法在内表面标记,则对于较小直径的弯管标记在外表面上。直径不超过90mm的弯管应使用金属标签。
对于名义外径大于90mm且不超过219.1mm的弯管,标记的最小高度应为10mm。对于更大直径的弯管,标记的高度应至少为19mm。识别标记不得模板印刷或涂漆在焊接坡口中。